[平權] 請堅決反對立專法 (板上有人在洗風向?)

作者: vilevirgin (雙簧之美)   2016-11-26 17:24:35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ELCq6f ]
作者: vilevirgin (雙簧之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why同志朋友對於「專法」這兩個字很反感?
時間: Sat Nov 26 17:17:33 2016
※ 引述《dsa3717 (FishCA)》之銘言:
: 我...我身邊應該沒有已知的同性戀朋友
: 先講不贊成用專法的角度
: 如果今天寫一本內容跟民法相關條文有87%像的《同性戀伴侶法》
: 那為什麼不要直接在民法中改掉就好了
: 他們也不需要為了愛滋防治在結婚前一個月向衛生機關申請
: 也沒有特別身分的變更、繼承等等問題
: 應該也沒有容易受差別待遇需要特別保障的問題
: 那麼為了一群只要開放跟同性結婚的人立專法的意義在哪裡
: 但是感性上來說
: 當同志們嘴巴講著畢安生的故事
: 或者「我跟我另一半因為沒有法律上的關係所以無法怎樣怎樣」
: 表現出你有問題需要解決希望大家一起幫忙
: 但是又表現出不願意接受用專法先處理現在的問題
: 非得去動民法不可(否則乾脆不要)的態度
: 我是覺得這樣已經有點超過的感覺
: 你們不是要解決問題的嗎...
專法就活脫是反對者的拖延手段啊
同運者被摸頭之後放置處理的先例還不夠多嗎 這時候風向有利當然希望能一步到位
先說立專法保障同志婚姻 這個專法的內容是什麼也沒人知道
反對者如果要支持立專法那就把專法的條文拿出來看看
而且立專法明明就有隱憂 我們來看看
1.立出來的專法保障同志族群結婚 使的同性配偶的權利與現行民法夫妻結婚100%相當
這是現在很多真心贊同立專法者的想法
但是既然如此 那麼立專法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此特別法條件上並無優於普通法
那一開始就不應該立這種隔離式的法案
特別法應立下的應該是特別保護弱勢 使所受特別法保護者有優於普通法之待遇
這就正如是同運者一直在批評的
「黑人專用」「白人專用」飲水機 黑人坐公車要隔離一樣的
我要承認的 立出這種法案的確可以實質的解決同志族群無法結婚的事實
同志們可以接受嗎 其實是可以的 2007年提出來的其實也是專法思維
當時想法就是不可能一步到位 所以漸進立法也可行
但是本質上還是一種歧視法案
但是要同運團體可以接受的前提是 「100%相當」
這就出了另一個隱憂
2.立出來的專法保障同志族群結婚 但並非100%相當
這就是反同婚者的算計啊啊啊
以反同婚者近期的言論為例
「同志可以結合 但不能使用結婚字眼」
萬一不能使用結婚字眼 那勞工請婚假 請配偶喪假等等權益 同志如何維護?
一個個去打官司維護權益嗎? 別傻了就硬生生的先被剝奪啦
「自己同志兒子死了之後 遺產竟然要給一個同性戀?」
萬一專法修出來同性配偶並非現行配偶有遺產特留份 仍然以死者血親為先
(假設最後修出來是第二順位好了) 同志權益如何保障?
「同志結婚後不准領養小孩」
特別法內要明訂同志領養必須別於異性配偶有特殊之對待 同志權益是否受損?
如果專法訂出來的時候 結果對同志保障並非100%比照異性配偶
那麼同運團體不就要一個一個去討 一個一個去打官司?
不要說專法訂出來好了 訂出專法時肯定就因為某團體堅持之立場 訂出非100%的專法
那麼同志團體還不是要全力爭取 而且到時候戰場肯定是遍地開花
「我們都讓步讓同志有結婚配偶名分了 竟然還想侵門踏戶要遺產特留份?」
「我家出一個GAY已經很痛苦了 結果我兒重病還要給一個外人優先簽手術同意書?」
這種戰場根本會此起彼落 結果最後因為爭議太大
結果某綠色黨乾脆翻桌放置play 說暫不修法 再開9487場公聽會
不要以為這很好笑 這就是可見的未來啊
既然要搶權益 就一次要搶到位 不然後續絕對後患無窮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1-26 17:18:00
真的這樣就是最棒的結果了,讚!
作者: nomien (這個派對就是在美國)   2015-11-26 17:20:00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5-11-26 17:20:00
風向有利? 有利DPP就不會轉彎了 現在被大反撲了吧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5-11-26 17:20:00
吵越大越好
作者: tiest0913 (小尾巴)   2015-11-26 17:20:00
原來如此
作者: gonna (勾那)   2015-11-26 17:21:00
你什麼時候產生那些說要專法的人是真的為同性戀好的錯覺
作者: Vdragon (V字龍)   2015-11-26 17:21:00
中肯推,噓 RandyMarsh
作者: corholio (Joshua Li)   2015-11-26 17:21:00
就假專法真拖延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1-26 17:23:00
世界上噁心的人不少,我也有喜好,但像這樣去迫害的只有1F這種貨色才這樣不知廉恥你幾乎可以想像他用同樣的方式去對待其他他不喜歡的人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1-26 17:24:00
小心萌萌心眼很小的 不過就是洗過他一次臉而已反到現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1-26 17:30:00
小心萌萌 心眼很小的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26 18:00:00
有疑問的這篇也該看看~
作者: goochie (Gooch)   2016-11-26 18:00:00
德國伴侶過這麼久,最近這兩年才能一同報税,專法絶對不能要
作者: wp972160 (新手上路)   2016-11-26 18:05:00
拒絕歧視專法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1-26 18:32:00
推這段:既然要搶權益 就一次要搶到位 不然後續絕對後患無窮。
作者: icewell (阿俊)   2016-11-26 18:57:00
堅決反對專法 唯一支持修民法
作者: swow (planet)   2016-11-26 19:21:00
拒絕歧視特別法,反方少再繼續帶風向了,你們的嘴臉令人噁心
作者: blackcrystal (黑色結晶)   2016-11-27 01:44:00
專法=歧視 就這樣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7 12:46:00
一直覺得RM是在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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