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志伴侶不愛註記 「我們要的是結婚」

作者: quendigay (小蝦媽媽來掃地)   2016-10-11 17:27:37
同志伴侶不愛註記 「我們要的是結婚」
2016-10-11 02:23聯合報 記者施鴻基/桃園報導
桃園市開放同性伴侶戶籍註記,原本預估會有許多同志申請,但半年
多來僅152對,其中還有1對分手註銷。同志們表示,申請註記就是想
證明彼此關係,但註記作業卻只能採「隱性」處理,這樣和未註記有
何不同?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說,同志要的不只是保障,難道
我們次一等,不配擁有婚姻嗎?「政府作的,一直都不是同志真正要
的,政府明明知道同志要什麼,卻怎麼也不肯給。」
對此,民政局表示無能為力,因為民法、戶籍法都沒有同志婚姻規定
,除非修法,否則無法納入相關證書之中。
桃園市在六都中最晚開放同性伴侶註記,第1個月就有70多件,約占
至今總數的一半,明顯不如預期。151對現有登記的同性伴侶中,有
32對男性、119對女性,全採「隱性」註記,各類證書上都看不出來

民政局表示,同性伴侶註記後可發給象徵性的證明,有的同志視為「
結婚證書」,但實際上沒有法律效力,如果註記後願意切結提供給其
他單位運用,在伴侶發生緊急事故時,家屬如果不在身邊,有權簽署
手術同意書,但無「繼承」等效力。
「效力有限,但至少是個開始」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
說,全台目前約1000多對同性伴侶完成戶籍註記,已經踏出第一步。
但簡至潔也強調,法務部推動的「同性伴侶法」,她就不認同,「因
為那不是同志真正要的,同志要的是婚姻,政府卻只能給伴侶的名義
,結果支持同志的人不滿意,反同的人也不認同」。
桃園市陳姓女子和她的伴侶就沒有申請註記。她說,2人相愛卻無法
獲得世界認同,是很令人沮喪的事情,但她們很認真過每一天,計畫
未來。「如果哪天身分證上的配偶欄可以寫上她,我會馬上去(註記
)」。
市議員彭俊豪曾去了解同志想法,發現同志要的不多,就只是和一般
人一樣而已。
彭俊豪說,目前同性伴侶註記僅在戶政系統上可以看見,無論身分證
、戶口名簿或謄本都看不見,完全不符合同志需求,所以註記人數始
終不多,因為同志覺得大家看不見,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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