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 晚上8:30 考試院麥當勞

作者: a91235514 (阿操找到真愛哈哈哈)   2016-09-07 2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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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遇的時間:
  ==>今天晚上8:30
二、相遇的城市/地標/位置:
  ==>考試院的麥當勞
三、對方的特徵:詳述衣著、長相/體型、部分姓名/學號、部分車號等資訊
       (請避免發佈完整資訊以維護個人隱私)
  ==>你穿著黑上衣 灰色短褲
帶著耳機 壯壯的身材 黑色的鞋子
四、聯絡方式:推文/站內信/其他
  ==>站內信我吧!
五、想說的話:
  ==>點餐的時候在你後面,你帶著耳機很認真的在櫃檯看菜單
然後輪到我點餐的時候你看了我一眼
後來我們又不小心對到眼三次吧
等餐的時候我選擇坐下來等結果你就坐在我旁邊一起等 而且好像我偷拍你的時候還被你
發現
希望你平常有在逛甲板!能認識你
作者: narcissistic (narcissistic)   2016-09-07 21:21:00
無需理會小優
作者: a91235514 (阿操找到真愛哈哈哈)   2016-09-07 21:26:00
所以可以放照片嗎到底醜哭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6-09-07 21:33:00
我記得第一張沒臉的可以,第二張如果要放的話要碼掉臉。肖像就是臉,所以沒臉的不會觸法。
作者: lurara (魯拉拉)   2016-09-07 21:37:00
肖像不一定指臉不要放照片最安全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6-09-07 22:01:00
好吧~剛剛去google但都看不懂,怕被告就不要放,End.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6-09-08 12:14:00
痾,侵害肖像權的法律效果是啥,樓上說一下啊,不懂法律只會嚇人XD 笑死沒放臉不足以辨識是誰,是要怎麼請求,樓樓上大師快教一下,順便發篇法學期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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