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個貼星座版問比較好,不過畢竟男女跟同性之間的交往似乎不太一樣,想問各位
跟前閃交往一年多,雖然前期偶爾吵架,但大部分都能復合,不過第一次大吵是吵工作的
事情,我直接嗆他:「工作是不是都比我重要!」然後他那次也真的動氣。
一路上經歷波波折折,我對他的愛一點點慢慢積累,不過他卻說對我的愛滿滿消失。然後
他那時認識一個圈內弟弟,跟他聊天甚歡,也因為這件事情跟他大吵幾次,後來也就分手
了,雖然他說他跟那位弟弟只是朋友,是我們彼此的關係,加上他工作很忙,愛累了,所
以分手,但想請問大大
1、你可以接受你的閃有一個「紅粉知己」嗎?
2、網路上說金牛座只要提分手,再復合的機率幾乎沒有,所以我是不是再怎麼挽回也沒
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