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花痴] 台大帥知青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4-24 20:58:10
我不太知道這位光光有什麼毛病,總是覺得別人有毛病。
我們對人價值與理解不同,應該不會說別人有毛病,因為這嚴格來說不是一個毛病。
社會科學的理論方法也包含詮釋性理論。
怕光光不太懂,講白一點,「講故事」跟「理解故事」也是社會科學的理論。
不過說真的,我對這類理論不太熟啦,但我知道幾點。
詮釋必須包含命題,詮釋性研究還必須處理各階段命題的推論與連接。
假設我們有個理解叫做A-B-C-D。
那我們必須處理每個階段例如,A-B B-C C-D,還必須確認A-D中間的推論與邏輯一致。
不過這也沒什麼,其他理論途徑對研究的檢驗要求也是這樣構成。
對於一個事件的理解不僅只是客觀的事實,同時可以有個人的經驗。
個人經驗你可以說他不科學,但卻也沒有一個比個人經驗理解更加真實的觀察。
因為依據個人經驗的情感自然是一個個人內在的理性來源。
亦即說是第一人身權威,也就是構成了對個人有意義,且不得不為的行動理由。
或許我們可以說不同人對事件有歧異的理解與認識,
但你所謂的沒有抽象的原理原則到底是何種理論或方法論下的理解。
如果本來就沒有要建構一個普遍性的法則,似無可能成立你對他的批判。
說真的用錯照片跟他的論述有什麼關係,我不太懂耶。
有錯就改,這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
總之我會認為,如果你真的對他的說法有意見,應該找出論述的錯誤。
而不是消費「公知」來做文章。
在這邊說他被打臉,這種遮蔽式打臉,到底是誰打誰,我都不知道呢?
※ 引述《dghkrt3489 (光光)》之銘言:
: 標題: [花痴] 台大帥知青
: 時間: Sun Apr 24 13:08:09 2016
: : 噓 uka123ily: 除了照片有什麼問題嗎? 04/24 16:49
: 論理不嚴謹,如同他一貫的風格,先說一個故事,然後開始感慨、抒發情感,就直接得出
: 結論,這是寓言
: 故事的等級,不是說理,說理應該從具體事件,抽析出抽象的原理原則,並且操作原理原
: 則,得出
: 結論並且和現有的理論互相印證,這才是基本程度說理,只是寫essay的abc。 你多久沒
: 好好唸一本經典或者經典的二手文獻了?就我對你之前的論述,我覺得
: 跟他有相同毛病,都是基礎知識太少,非科班或者大學時基礎沒打好。
: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4/24/2016 19:41:15
作者: hippowarrior (布萊克柴犬夫斯基)   2016-04-24 21:00:00
說真的 過世的人的照片用成另一個人真的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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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知是什麼意思
作者: firestrawer (firestrawer)   2016-04-25 05:53:00
社會科學學生路過
作者: zxcvbnm9426 (歇斯底里一匹狼)   2016-04-25 11:48:00
不喜歡簡也不喜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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