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martinmask案水桶處置板友疑慮釋疑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6-04-10 23:14:21
這實在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說...
雖然我很體諒你在大家都不出來當板主的時候跳出來一肩擔起
在這方面來說 的確是你委屈了一些
但我也稍稍微想請你諒解我的立場
我不是很想要看到你要在公告一直提起「這是前板主」怎樣之類的
因為說真的我完全看不出來你的判決跟我的板規有什麼關係...
但我也就認為 反正你不喜歡那個板規 你就改吧
我只是有點失落的就是
我還以為經過台灣社會這一波的所謂的公民運動以後
大家會對法治這件事有稍稍微一點認識
大家不會再把版主當成古代的包青天
搞得好像板主就是蝙蝠俠一樣在打擊壞人
鬧版的啊 來亂的啊 通通都抓起來桶個一年半載天下太平
但問題就不是這樣 為什麼不是這樣...
說真的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講
就跟我無法了解為什麼有人還是會覺得
「版主就是要狠狠地懲罰壞人」那樣
當初我修板規 我要強調非常多遍的一件事
那只是我「主張」修板規 並且我把提出的草案放到甲板上給大家
「公開而且自由」的討論 中間又參考了很多版友的意見做了刪減
並且針對一些有疑義大家無法取得共識的地方
又做了公開的投票最後寫下來的
那雖然精簡 但當初有強調過「在精神上與舊板規相符」
所以不要再一直說那是我「寫不清楚的板規」
如果我寫的不夠清楚 那當初是要怎麼跟大家討論
我相信起碼有一些人都看得懂 也能夠理解那個板規
但當然你有權力不認同 也可以隨時作廢
你其實只要一篇公告 說你不打算照之前的板規走
你認為要處罰鬧版 要處罰引戰 要處罰... whatever 都隨便都好
雖然我心底會認為 這是自殺的行為
別的版一堆版主在搞這種鬧版 搞這種引戰板規
最後都沒能平安把任期做完的大有人在
當然你有你的想法 你的作法 這都OK 只是這絕對跟我無關
所以請公告不要再拉我出來 我不想當扁維拉
但我可以跟你說為什麼不要搞鬧版或者引戰
這只是我的想法 在當初的板規修訂我也跟許多人討論過
當然你還是可以有你的作法 我的建議不會具有任何強制性
我個人認為 板規應該明確規定「行為」 而不是「動機」
比方說「人身攻擊」是一種行為 「轉錄文未刪除推文」也是一種行為
但是鬧版或者是引戰並不是一種「行為」
這是有經過推測對方的動機所下的判斷
「我覺得這個人根本是來亂的」「他根本是來故意引戰的」
這些都是有對動機推測過而下的判斷
所以我在修訂板規的時候 特別把這種推斷動機的部分給拿掉
而這個部分也有跟當時討論的人說過
如果有一個人他有動機 可是根本就沒有違反版規的「行為」
這樣版主可以處罰他嗎? 這很顯然我會認為是「NO」
某個版友在八卦版上一直講同志的壞話
然後他只要出現在同志板上 大家就一定會認為他是來亂的
這樣板規就可以直接把他抓起來桶一年嗎?
這很顯然也是「NO」 至少對我來說是常識
我覺得甲板有些人 根本搞不懂鬧版的人要做什麼
好像只要把所謂的鬧版的人桶個十年半載就會天下太平
但這根本就是不可能 而且在眾多個網路論壇中也已經一再被證明
在人類的歷史上也早就被認為是一個愚蠢的 idea
更甚至是 在網路論壇你把一個 id 桶個十年有什麼意義?
他就不會去申請個新的 id 上來嗎?
不然要真的一勞永逸的話 去跟站方要個資
去對方家裡砸了他的電腦 難道我們甲板要搞這樣嗎?
這當然是蠢到極點的人才會說的話
所謂這些鬧版的人 他真正的意圖 如果要說真的最壞的話
他就是要搞爛你們的板規 弄壞你們的制度
把仇恨放進甲板的人的心中 把甲板的人越弄越偏激
在歷史上 永遠只有被愚蠢的豬隊友搞爛 沒有被聰明的敵人打敗的例子
你覺得那些惹人厭的ID他不知道自己有多惹人厭嗎?
他當然知道 他們標準的搞法就是
在別的版先豎立起自己壞人的形象
然後一直一直在甲板出現洗存在感 讓你不舒服
讓你最後忍無可忍自亂陣腳
難道不是嗎? 最後版主就會被迫在群眾壓力之下修改越來越嚴格的板規
接著他再反過來去檢舉那些改成更嚴格的板規以後不小心踩到板規的版友
讓這個板規最後崩潰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簡單的道理總是會有人不懂
你覺得這個人很壞? Fine 你覺得他很壞就已經掉入他的陷阱了
最好的辦法就是別理他 他越要激怒你 越是要破壞掉這個制度
可是偏偏就沒有人理 也沒有人中計
他只好越一步一步的往更可能違反版規的方向走
一直到有一天他真的掉進板規
你不用抓他一百次 只要抓到他一次就夠了
因為抓得到他一次 就肯定有第二次 第三次
這時候再把水桶一直累加上去 超級名正言順
我記得有人跟我說過 刑法不是拿來懲罰壞人的
所以我也這麼認為 板規也不應該是
但反正有人不這樣認為的話 就去改板規吧
誰選上版主誰就可以改板規
也沒有誰規定一定要問板眾的意見
至少我可以確定站規是沒有的
作者: aj4rm6 (穆橘)   2016-04-10 23:19:00
中肯給推
作者: hank1903 (H)   2016-04-10 23:23:00
推這篇
作者: absboy1069 (Dark Horse)   2016-04-10 23:26:00
姐姐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6-04-10 23:29:00
無限期支持波奇
作者: Friheten (YP)   2016-04-10 23:32:00
 
作者: perfectman (完美男人)   2016-04-10 23:33:00
人家還在玩扮家家酒啊
作者: ro134360 (宥宥)   2016-04-10 23:39:00
你誰 左上角有你嗎? 回公告 88
作者: limsky35146 (剛)   2016-04-11 00:05:00
姐姐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6-04-11 00:10:00
好有智慧
作者: criesdady (哭死跌地)   2016-04-11 00:33:00
力庫王 甘福爾
作者: etude   2016-04-11 01:29:00
感恩pokky讚嘆pokky
作者: Francodile (鱷魚)   2016-04-11 07:30:00
pokky我愛你!!(粉絲式尖叫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1 12:50:00
推你
作者: shiningdrago (龍龍是我是龍龍)   2016-04-11 19:18:00
推動機/行為區分明確
作者: Daniel2468 (丹丹丹尼爾)   2016-04-11 22:13:00
姊姊推
作者: elianfun (藍風)   2016-04-12 00:08:00
推姊姊
作者: aaronchuu (阿褚)   2016-04-12 09:39:00
推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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