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OGW公佈別人個資被判刑等的懶人包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1 20:44:03
起因:
我在某版與其他網友筆戰,OGW竟然到文章中向其他人說我是GAY,我有神經病
相信甲板有很多人都不喜歡被人家甲甲來甲甲去的叫吧?!感覺很不受到尊重
況且,OGW還用神經病形容我,這根本是蓄意用性向詆毀別人的人格,嗣後我立刻
對OGW提起刑法309公然侮辱的刑事告訴,檢察官以網路匿名性原則否定我名譽
有受侵害之虞對OGW下不起訴處分,但就開偵查庭的感覺,檢察官是刻意放水,不
打算讓OGW揹這項前科,檢方想要身為告訴人的我就此事算了的態度自不待言
基於檢察一體,我認為聲請再議並無實益,所以我連再議的程序都略過,OGW那件事
我就沒有繼續追究
但OGW並沒有感謝檢察官的好意對自己使人厭惡之至的嘴臉檢討,取而代之的是
變本加厲的行事作風,OGW在官司贏了之後,竟然還公布不起訴處分書,也就是說
網路上的匿名性讓他在網路上辱罵我一事讓她免於被刑事訴追,畢竟他罵的對象
的真實身分不明,但OGW公布不起訴處分書時,是把我的姓名,住家住址,等個人資料
全部都公布,不過身為被告的他的個人資料,他可是全部遮起來,如此行為可不是其
心可議足以形容,根本是令人髮指,對OGW這種人,我實在忍無可忍,於是,我再一次
對OGW提出刑事告訴,這次我是告他妨害個人資料保護法,開偵查庭期間,OGW這個人
還到蘋果日報底下留言他與我之間的開庭日期,要記者到士林地檢署堵我,不過
我還是有去開庭
結局:
OGW這次偵查庭之後的結果如下
http://imgur.com/Yp21ALm
OGW以妨害個資法被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如下
http://imgur.com/LWtcX8m
OGW妨害個人資料保護被處拘役壹拾五日,得易科罰金
士林簡易庭判決如下
http://imgur.com/yfZTKiF
http://imgur.com/FjkcxEW
OGW除了要揹刑事前科之外,尚須給付損害賠償15000給告訴人
結論 :
OGW這種人,我只能說,自作孽不可活,最初的糾紛導火線本來就是他自己點燃的
被告第一次時,檢察官都做球給他了,他還不知道檢討
搞到最後弄得自己年紀才19歲就被判刑確定,留一個腥死人不償命的前科
除了用活該兩個字來形容之外,我已經想不到什麼更貼切的用語來描述OGW了
再跟OGW這個人打官司的過程中,我在GAY版看文章時發現
原來OGW這個人自己也是GAY啊!很多推文,甚至版上還有OGW徵伴遊的軌跡
所有的資料都顯示OGW這個人本身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男同性戀者
結果他自己竟然還用性向這點來攻擊別人,還說別人是有神經病的GAY
說GAY被歧視到有神經病,這種話由OGW說出口真是諷刺又令人極度作嘔
難道他自己就不怕被歧視??
在士林開民事庭的時候,我當庭向法官表示OGW自己本身就是個男同性戀,結果
還用這點去攻擊別人,罵別人神經病,著實可惡
結果OGW當庭否定他是GAY的事實,說那是沒有依據的言論
觀諸於OGW當下的反應,就代表OGW這人根本也不想被知道自己性向的事情
但他卻說別人是GAY,甚至還辱罵GAY版的版友是有愛滋病,濫交的GAY
(有其他人也有被OGW辱罵過,寫信向我詢問能不能告他?)
如果他自己也害怕面臨到歧視,那其他人何以見得不會害怕不友善的眼光?
這人的行為,真的讓我作嘔到一個淋漓盡致的程度
最後
在GAY版上有看到OGW可能與其他版友在生活上有交集
我想說的是,如果有人也曾經被OGW這個人公開用惡毒字眼或是骯髒字眼羞辱過的話
或者也因為跟她曾有過節而被他洩漏有關於個人資料於它處
抑或是被他用言語恐嚇過,請站出來讓大家知道他的惡行惡狀
讓他被偵查機關調查,使他受到他應該得到的處罰.
作者: x2991386 (林壹寺)   2015-11-11 21:36:00
屌喔
作者: Kristine (Naung)   2015-11-11 21:37:00
說你是gay就被認為是侮辱,等於你歧視不是嗎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1 21:59:00
跟本板無關,你可以刪文然後好心提醒大家,有餌不要急著咬
作者: drudgery (adnvanced )   2015-11-11 22:13:00
狹怨報復而已,什麼好心提醒啊?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1 22:15:00
狹怨報復而已,什麼好心提醒啊?你不就是想用嘴刻薄人不成反被洗臉,現在想出來亂別人的文章嗎?
作者: criesdady (哭死跌地)   2015-11-11 22:19:00
屌 做人真的不能囂張
作者: putumaxally (putumaxally)   2015-11-11 22:30:00
國高中因怕被欺負而跟著一起欺負別人的多的是
作者: drudgery (adnvanced )   2015-11-11 22:38:00
怕被欺負也不能合理化跟著多數人欺負少數人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11-11 22:44:00
得饒人處且饒人,既然他都賠錢給你了,也不用搞成這樣。
作者: putumaxally (putumaxally)   2015-11-11 22:49:00
國高中小到處都充斥著人渣師長,霸凌不會去處理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1 22:49:00
版主大大既然都出面發言了,那我就講得更仔細一點好了,OGW這人行為確實令人髮指!
作者: putumaxally (putumaxally)   2015-11-11 22:51:00
弱勢的家長也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小孩,我想大部分的homo都是靠著偽裝成一般人度過童年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1 22:55:00
10月多開民事庭的時候,OGW刻意帶數十人到法庭,當天我人一到現場,那些看起來像學生的OGW帶來的人就立刻交頭接耳對我指指點點,擺明是想讓我難看,結果OGW那惡毒的心態還被承審法官識破,那數十人當庭被請出去外面,不得在內旁聽,更扯的是,OGW帶來的那數十人庭後還刻意在我面前表現出一副要對付我的樣子我留在法院都好一段時間了,那些人竟然還在附近,像是要堵我的感覺,如果不是法院裡面的錄事還是書記官的跟我提醒他們那些人一直沒走,我也不確定我走出法院人身有沒有受到危險的可能性,OGW那人這樣的行為等同於恐嚇,請問版主大大,您覺得這種人是什麼好人嗎?
作者: misby (misby)   2015-11-11 23:23:00
閱,下一位
作者: Artpoper   2015-11-11 23:24:00
孽總得有要有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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