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兒少性交應該除罪化

作者: tostcamp (aliez)   2015-11-06 10:49:28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F0tgQ0 ]
作者: tostcamp (aliez)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兒少性交應該除罪化
時間: Fri Nov 6 10:18:16 2015
仔細看看這「廢除刑法227」的訴求和說明,真是鬼鬼怪怪
我看這些人非同志代表啊,掛著同志牌子進來鬧其他的事
這法條和同志根本無絕對關連,和 異性戀也是會有關係的
反正他們也很清楚 反同的傻B 數量很多,看這裡留言就知道
隨便拋個沒道理的訴求,和護家聯盟一搭一唱,笨蛋就中套
【人民民主陣線】和【護家聯盟】應該是互相搭配演戲的吧?
讓 低智商草包們 跟著它們一起燃燒 腎上腺素,
以為在斬斷網羅,其實自己被網羅了 被人耍著玩還不知道,
吵半天,原來都是偽議題
※ 引述《Ommm5566 (56天團)》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兒少性交應該除罪化
: 3.完整新聞內文:
: 作者:邱晧庭、李健裕、姚立強(人民民主陣線貧窮同志參政團共筆)
: 上週六臺北同志遊行,訴求「年齡不設限--解放暗櫃,青春自主」,人民民主陣線提出
: 具體政見,高喊「廢除刑法227」。刑法227條規定,和未滿16歲之人發生任何性行為都有
: 刑責;刑法227-1條補充規定,18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減輕或免除其刑,但本質上仍
: 視為罪。條文看似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的性主體不受侵犯,然而究其意涵,是指未成年者與
: 人發生任何性行為,都是錯誤的。
: 性身份的長成,包括同志,都需要學習與資源;任何人的性,只要「合意自主」,都不應
: 入罪。以保護之名,行處罰之實,是用制度限縮了我們面對未成年者性需求的機會,讓人
: 民難以共同發展適當的教養機制,遏止了正視、溝通、承擔的能力發展。
: 回顧生命歷程,思考兒少性空間
: 途中,幾位二十歲左右的遊行群眾輪番站上宣傳車,述說各種關於傷害、成長、理解自己
: 與其他種種人際的經驗與絞纏。包括被哥哥撫摸下體的妹妹,家人無力處理只能單向斥責
: 哥哥,使國小兄妹落入加害與被害的關係,讓那時的妹妹對哥哥只有恨與不諒解。回看當
: 年經驗,已上大學的妹妹認為對性的入罪與懲罰,無助於與哥哥互相了解;真正需要的,
: 是開放接納的性態度,才能幫助彼此面對自身的性發展以及如何共存相處。
: 另一位男同志學生,詳述十三歲時第一次被人撫摸身體,對方以手指摳自己肛門、乳頭,
: 自己羞恥與快樂夾纏,卻在恐性的社會中不易尋求資源,難以正視自己的興奮是否正確,
: 現階段仍無法與人順利肛交。當稚幼的身心遇上不了解的慾望,恐懼、自厭,卻又參雜興
: 奮、渴望被了解,這般複雜的感受,能舉重若輕地侃侃而談,依賴的不是刑罰罪責,而是
: 旁人的陪伴、對性欲的肯定、理解生而為人的各種需要或不要。
: 強暴相關的懲處另有規範,然而性侵、性騷擾、性探索之間有極大的灰色地帶。若法律只
: 將兒少的性行為對錯兩斷,不聽不看,正也切斷了好好談性、好好處理關係的契機。非但
: 無法保護任何人,更將受傷的、甚至原本無傷的人往更深更冷的暗櫃裏壓擠。
: 資源進場,平等協商
: 現場也有新移民媽媽帶著國小女兒來遊行,明言擔心子女意外懷孕之後的養育重擔,背後
: 是經濟考量;但是被強暴要討公道是一回事,保留子女自願和人上床的機會是另一回事,
: 不可能、也不應該用刑罰禁止合意的性。
: 落回實質家庭關係,負擔主要責任的父母有權表達意見、分析利害,包括生了就該負責、
: 可能影響生涯發展。但是,倘若子女懂得避孕、經過思考、願為自己人生負責,國家為何
: 有權力用刑罰禁止?國家該做的是挹注資源,讓相關的公共討論、支持團體,進入每個鄰
: 里、每戶人家,即便資源最匱乏的父母與子女,都有人能貼身陪著他們,攤開彼此的利害
: 盤算,共同成長、做出選擇。
: 選擇用入罪來處理未成年人的性,反映社會無能直接面對性議題,並讓許多自主做愛的未
: 成年人與缺乏資源的弱勢家庭,變成錯誤政策的受害者。民陣將開展一系列的公民活動,
: 邀請大家從廢除刑法227條開始,討論台灣要如何有效地面對未成年人的性,發展出務實
: 並能真正照顧底邊弱勢的性政策。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3/725005/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4-11-06 10:21:00
未成年人任何行為,本來就責罰和判得比較輕頂多受感化之類..現在是指不能隨便侵害未成年人十六歲是個界線吧..未成年人還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4-11-06 10:23:00
真的切的乾乾淨淨耶,把那些人抓出來澄清呀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4-11-06 10:23:00
如果未成年人愛愛,只有父母快抓狂..法律原本就判不重要搞平權和搞三寶..是兩回事吧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4-11-06 10:26:00
要切割就切的乾淨一點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4-11-06 10:30:00
真愛切割就切的乾乾淨淨 遊行那些最好都趕光光
作者: tostcamp (aliez)   2014-11-06 10:30:00
所以這和 同志或非同志 根本無關嘛!為什麼綁在一起?有人可以回答一下嗎? 這真的是同志認同的訴求?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11-06 11:18:00
誰來代表<整個同志群>回答一下? 5F 交給你了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5-11-06 13:25:00
不管是「社群」或「社會運動」都有派別的。https://goo.gl/NtcJyU 僅供參考。
作者: pedi (張開雙手守護你)   2015-11-06 14:31:00
已經不只一屆拿未經討論.尚有爭議.非同志一貫主張.甚至跟"是不是同志"沒有關係的"議題"來當成同志遊行的"主張"遊盟偷渡這些議題,外界看起來就變成上街遊行是為了支持這樣的主張,被揭穿了再來酸別人"切割""乖寶寶""陽光同志"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11-06 15:17:00
這種主張不會有人理睬的
作者: jorz (tung)   2015-11-06 18:54:00
訴求之一被醜化成唯一訴求 保守派還拿來砲打遊行、綠社盟目前假議題已經火燒後院 希望貧窮同志參政團出來深化論述
作者: vm6hp6xup6 (羅比)   2015-11-06 20:43:00
參與遊行的我們初衷不是為了婚姻平權嗎,為什麼最後卻出現了越來越多偏離軌道的訴求,被拿出來大作文章最後只會讓更多人誤解我們難道不是嗎...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11-06 22:49:00
一堆"所謂社運人士"愛拿極具爭議性議題進Gay Parade喔不對, 是"偷渡"! 難怪會招致反感! 豬隊友就是豬隊友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11-06 23:11:00
3貧同團跟反對廢除方的論述都很跳躍+拿著個別經驗=全體現象在詮釋,真的看到比較有深度的意見交鋒仍然是法律人寫的,貧同團有版上3489的說理能力嗎?我看半天是沒有,而某盟抹黑的影響在於很多支持婚姻平權的人無論性取向為何,若誤解廢刑227是綠社盟的政見,在同選區立委競爭者亦支持婚姻平權的情形下,根本不會考慮投綠社盟。例如蔣萬安,http://goo.gl/OlhzQs。還有李慶元,https://goo.gl/07LWw5。https://goo.gl/07LWw5而遊盟的態度依舊是:這個已經討論很久了。我想問,提供背景說明很困難嗎?這個議題進入門檻就是存在著長篇大論地寫也好過跳躍式論述、或ㄧ句已經討論很久
作者: Lottolin (Lottol)   2015-11-07 00:29:00
推樓上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11-07 11:39:00
隨意貼個抹黑專頁 https://goo.gl/bU2pJL 這管理員有在看PTT是吧,你想污衊你所謂DPP的內褲弟、婦女部,最好去查一下他們對社群的影響力,不要想帶風向結果燒到自己。你以為FB處處像八卦版那樣嗎?惡名昭彰的Virginia Lin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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