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fterglow (臉紅紅)》之銘言:
: 全世界第一 愛爾蘭用公投立法挺同性戀結婚
: NOWnews今日新聞
: http://www.nownews.com/n/2015/10/30/1862688
: 信奉天主教的愛爾蘭 29 日正式宣布,
: 成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 也是全球第一個透過公投立法贊成同性婚姻的國家。
: 今年 5 月愛爾蘭舉行同性結婚合法化公投,
: 愛爾蘭總統辦公室聲明,
: 委員會今天將 2015 年婚姻法案(Marriage Bill 2015)正式立法。
: 超過 300 萬選民中,有 120 萬人投贊成票,73 萬人投反對票,
: 62% 選民贊成票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首開全球先例。
: 這意味著愛爾蘭,未來將走向一個更自由、更世俗的國家。
: 愛爾蘭司法部長表示,第一場合法化的同性婚禮將於 11 月中展開。
: 愛爾蘭副總理兼工黨領袖瓊概B頓(Joan Burton)稱:
: 「愛爾蘭人民團結起來了。」
: 本身亦是同性戀婚配,
: 長期為愛爾蘭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奮戰的參議員,
: 薩朋(Katherine Zappone)也發表聲明,
: 稱這是愛爾蘭關鍵的一刻,勝利是屬於國家的!
The polls have closed in the Republic of Ireland, where voters have been takin
g part in a referendum on whether to legalise same-sex marriage.
http://www.bbc.com/news/world-europe-32835572
打臉OTP餿那肚
同志婚姻是天賦人權?
我覺得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吧
畢竟「婚姻」是人類創造的制度
假設一個原始部落沒有婚姻制度
要不要說他剝奪天賦人權啊?
當然「平等」是天賦人權
但是差別待遇不當然表示不平等
不然社會救助老殘窮全部廢掉好了?
然後也不要生理假了?
籠統的說
有正當性的差別待遇才是平等
怎樣叫「有正當性」?
因為可能隨著時空不同而有改變
所以需要當代的人去解釋
不是理所當然一句「天賦人權」就夠的。
雙口律師就是迎合大眾口味的低俗法律人啊
去問問台政以上本科法律或法律所
根本被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