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手後的兩個禮拜—看到了前男友有了新男友,實在是為他開心,也為自己感到悲哀。
當時在一起時,跟我說不要公開,理由是「臉書太多好友」、「親戚都會看臉書」而選擇隱瞞;後期你說「工作加班」、「很累不想出門」而久久見一次面。
就在今天,他公開了與另一半的照片,才發現他早在一個多月前跟對方有關係,說與親戚吃飯結果對照時間卻是去吃滿一個月的大八,偉哉偉哉。
我還記得當時有人跟我說他是不會劈腿的,這樣說來也沒錯,畢竟我們根本沒有公開在一起過,就當我一廂情願。
而欠我的錢當時也說好要還,可以從八月拖到現在我也是太有耐心了,是該快刀斬亂麻才對。
新男友,你如果有看到這一篇文章,希望你能夠認清一個人,不過愛情裡人都是盲目的,期待你能學到更多。
千萬不要讓一個對你好的人轉變成讓你爽的人,因為你不會知道那個感覺是開心還是痛苦……。
也只能說,兩個禮拜前主動提分手算是美事一樁,說不定妳還鬆了口氣。
離開你,是我最重要,也最好的決定。
你的隱形前男友,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