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是否支持廢死、同性婚姻?4準大法官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3:58:11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http://goo.gl/oU6tGV
: 新聞:國民黨票數優勢 4位大法官均過關 (內文自己看)
: 看起來伴侶盟的策略應該需要改變了,
: 婚姻平權如果以這屆大法官去釋憲,
: 最好最好的結果就是民法972合憲,但政府應積極保障同性伴侶。
: 這會有甚麼結果?
: 第一,性別正義無法落實,可能立一個特別法,造成隔離且不平等的狀況。
: 第二,孩童收養,財產繼承及稅務主張可能在特別法被閹割,甚至極小化同性伴侶權利

: 第三,護家盟會開慶功大會,以後教育部的性平會會充滿護家盟成員。
: 目前伴侶盟可操作的方式,大概就是2016大選
: 製作出2016投票指南,總統大概只能投蔡英文,
: 立委就整理出非護家盟相關或非國民黨人選。
: 另外尤美女委員也得確定這次會進入不分區名單,但似乎還會有變數。
: 如果尤美女委員不會繼續擔任不分區,那就靠其他的委員,有點危險。
嫉妒你的想像力
一、972是婚約的規定。同性不能結婚是法律解釋的結果,你只提972違憲我看程序
就gg。真正的大法官可能不會那麼好心幫你擴張範圍到982。
二、是共同收養,同志可以收養但不能和伴侶共同收養。那是1075條的問題。伴侶法會閹
割你所列的權利證據在哪
三、大法官和教育部有啥干係?
性別正義是什麼意思啊?好玄的詞。
我是覺得啦
同性婚姻和傳統婚姻不同
在特別法規定有什麼不好?
只要權利被保障,立特別法到底有什麼不好啊?
覺醒gay很重視感覺齁
反正「不一樣」就崩潰
補充:
你拿「立法委員、法務部很爛
所以立法一定導致保障不全」
似乎有點無敵,
那我們什麼法都不要了,
立法院休會,
因為他們一定只會修爛法。
就算民法文字改變了
gay和正常夫妻所受的保障還是不可能一樣啊,
你甲甲怎麼用婚生推定啊?
作者: holgaga (aphasia)   2015-06-12 14:13:00
不懂性別正義不會去google喔 哪裡玄
作者: lv170819 (郝爾)   2015-06-12 14:30:00
性別正義屬於社會正義的一環為什麼要特別法,就是承認你們同性戀不正常啊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4:43:00
?台大法律書卷也蠻容易崩潰又不愛用google~https://goo.gl/Z8GjCT 特別法會限縮同志伴侶權益並非杞人憂天,看看昨天給出來的理由,再看看釋字728號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06-12 15:21:00
http://www.storm.mg/article/34145 2000年釋憲過 不受理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36:00
知道你連google都懶得用,http://goo.gl/UNkRX3 希臘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5:36:00
OTP你貼尤美女那個是要表達什麼@@?所以希臘立法就會導致臺灣立法時面臨一樣的問題我是真的懶的看。你就說不出道理我還要花時間幹嘛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38:00
最近提的同性民事伴侶草案,就排除了同志親權/領養,
作者: garlic1234 (蒜頭)   2015-06-12 15:39:00
再投國民黨啊,四位都過了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40:00
你對那些人有信心至此,所以我才貼昨天那些人反對的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5:42:00
原來尤美女po文就是二所謂的證據啊證據啊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42:00
理由"不是覺得自己可以做好父母就可以當好父母"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5:43:00
OTP不就很有社會「科學」精神= =針真的是哎唷威呀輸給你了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43:00
這還不夠明顯?從釋字728就知道那些人多沒有性別意識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5:48:00
728是是因為有個契約自由的議題。 而且你要說因為728解釋,所以立特別法就會導致同志繼承不被保障@@?哇好寬的邏輯 無話可說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6:01:00
我怎麼敢跟卷哥+公平正義左派+社會科學大大比?特別法如果只有一條"同性配偶與異性婚姻配偶享同等權利,擔負同等義務" 那OK阿,問題是提倡的蔡正元連個影子都生不出來,請問是要討論什麼?法務部哩?只能說幸好倡議團體沒像你對這些已經信用破產的人還抱著這麼大的"想像力",BTW,用澀谷同性伴侶條例打稻草人說同志反伴侶制的聯想力也很寬捏,所以你到底弄懂日本澀谷區在幹嘛了嗎?
作者: swow (planet)   2015-06-12 16:13:00
第二點僅憑伴侶法是不可能做到跟婚姻一樣位階那些嘴巴嚷嚷要立特別法的事實上只是意圖拖延而已,不然為何只見他們嘴砲不見哪一個真的提出來?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6:26:00
話說蕭美琴2006提的草案就是另立特別法,賴士葆就說"直接修民法親屬篇,所以否決蕭的版本" 你覺得他是真的想修法還是藉詞拖延?2013年年底他又是什麼嘴臉?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2 19:12:00
2006不就是想立特別法嗎 結果鬼教團體反對 哈2006鬼教團體還叫別人去修改民法就好了 不用立特別法XD簡單講就是都鬼教在鬼叫鬼教開口閉口就好像別人反對立特別法啊不然就反對修民法藉鑑各國通過立法 我看沒有符合鬼教團體標準的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20:03:00
我想問有心的話為什麼不直接修民法,不合時宜/用不到的就一起修,伴侶盟草案全文:https://goo.gl/pBNPXU第1084條保留,僅修正用語為子女應孝敬"雙親"。第1063條修正用語,立法理由(節錄):對同性婚姻中子女之身分認定,以配偶一方受胎是否經配偶他方同意,為婚生子女之判斷依據。血緣真實主義要貫徹到什麼程度這是可以討論的吧,再不然還有DNA鑑定,真那麼在意,直接在1063把同性配偶另外新增出來修訂。我想問的是,你有看伴盟草案嗎?真的有心,直接修法哪裡不好,或者我該問真有心怎麼到現在連"現有的"伴盟版本都討論不了?
作者: jai23012 (jai23)   2015-06-13 02:22:00
原po要不要說說對 separate but equl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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