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做一個報告關於gay rights
腦袋轉不過來所以想問各位的想法
什麼是你們想要的權利?
台灣並不像國外一樣非常勇於追求gay的權利
少數人也無法坦白的和家人出櫃,就是害怕社會輿論,家裡人無法諒解。
前幾天為了做一些搜尋看了一個影片
同性戀是一種選擇嗎
以下為網址 相信蠻多人應該看過
https://youtu.be/Rio6QpOnjF0
說真的 看完這部影片(包含裡面的短片)讓我很想哭。
因為不平等,歧視,以及家人的不諒解,
造成很多人選擇不敢再愛
但是這不是你想不要就不要的
一但那個感覺來了,什麼事情也阻止不了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人們追求平等,愛並沒有錯
同性戀並不想被人們當成什麼奇怪的事物來看。
昨天,我同樣也看了一篇文,他把結婚權比喻成窗,底下有人留言
"相愛就好,幹嘛一定要結婚?"
把同樣一件事帶到異性戀身上,那麼每年每天都有那麼多人結婚,是為了什麼?
若結婚是為了生小孩,那那些選擇不生或無法生的,何必要結婚?
結婚是承諾的一種
等有了能定下承諾的權利,再來決定要不要
這就是為什麼我小時候會說
"我長大想要嫁給你!"
拉回正題
能請各位說一下自己對權利的想法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