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師真相》序:背負污名的他們 全都有血有肉

作者: bluelibra (憂鬱天秤)   2015-06-02 09:08:11
風傳媒 http://www.storm.mg/article/51409
男師真相》序:背負污名的他們 全都有血有肉
去年9月中旬,我刷著手機,讀到《自由時報》一則報導
〈查獲男男色情按摩店 男客渾身潤滑油〉,講的是高雄
市一家男男色情按摩店,由男按摩師對男性客人提供半套
服務(打手槍),被警察釣魚逮獲。全文簡略描述破案過
程,以「警破案漂亮,成功遏止男男性交色情歪風」作結。
咦,「成功遏止男男性交色情歪風」?這句話怎麼怪怪的。
意思到底是「男男性交是一種歪風」,或「男男性交不是
問題,但色情是歪風」呢?如果是後者,又何必強調男男
性交?那男女性交又是什麼風?去除同志這個元素,這篇
報導也涉及對於性工作的態度,假如「色情」指的是性產
業,是不是「歪風」其實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該篇報導的這句結尾,在眾多網友的砲轟下撤掉了。但隔
天,我恰好看見《蘋果日報》報導另一起事件,標題下的
是〈搗毒裸趴見男男口愛 警辦完要心理治療〉,流露出
對於男性性行為的訕笑與恐懼,並藉此聳動標題衝高點閱
率。雖然與《自由時報》前一天的報導是不相干的事件,
媒體複製污名、歧視,而當事人根本沒有話語權可以反擊
的現象卻異曲同工,也絕非頭一天發生。
出於一股憤怒,我聯繫到《自由時報》那篇報導的其中一
位當事人,但直到今年5月16日至18日才前往高雄進行專訪,
同時訪談了其他3位不一定在同一間按摩店服務,另一位則
已經離職的師傅,並實地參訪其中一間按摩店。
對於這些男同志按摩店師傅,圈內人都簡稱「男師」,我
將他們的故事整理成4篇「男師檔案」,其餘則是對於性產
業的探討。為保護當事人不受《社會秩序維護法》制裁,
本系列報導皆使用化名,並不發布曝光臉孔的照片。
說起來,合法性可能是談論性產業議題時最現實的層面,
但「男師檔案」的書寫比較接近本系列報導的初衷,畢竟
有時候,採訪需要靠一股「氣」,而拖了將近一年仍想完
成這個題目的「氣」在於我想表達:握有傳播力量的人隨
手一筆就可以嘲弄、歧視的對象,也是一個又一個有血有
肉的人。
作者: datog (datog)   2015-06-02 09:18:00
推推推!!!整理的超棒
作者: takemodo (竹本)   2015-06-02 09:50:00
推這就是一份真正的工作
作者: EDSF (一滴SF)   2015-06-02 10:06:00
你好棒!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15-06-02 10:23:00
未看先推這股「氣」
作者: willyplum (小梅)   2015-06-02 10:34:00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5-06-02 10:44:00
作者: cka   2015-06-02 12:08:00
未看先猜3的點閱率最高
作者: lv170819 (郝爾)   2015-06-02 12:30:00
推!!!
作者: zxcvbbb ( )   2015-06-02 12:49:00
這樣也汙名?我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妥
作者: poprock5981 (poprock5981)   2015-06-02 12:52:00
作者: ga568116 (博士倫)   2015-06-02 12:52:00
樓上,我也覺得舔____是良好社會價值觀的展現,你趕快去舔
作者: huskyhsnu (husky!)   2015-06-02 13:07:00
推!一直都有在追妳的文章呦>___O
作者: KMTgood (國民黨萬歲)   2015-06-02 13:17:00
我也覺得舔女童沒甚麼不妥
作者: p2345679 (HOO)   2015-06-02 13:22:00
作者: Perhaps (或許)   2015-06-02 14:07:00
作者: ignacio777 (納西歐)   2015-06-02 14:50:00
推這個記者,寫的文章都很棒每個人都是有血有肉的故事,看了好感動~~~
作者: su3s83jo4 (喜歡少人唱歌)   2015-06-02 15:19:00
太棒的文章
作者: zvezda (star)   2015-06-02 15:35:00
推!
作者: Daniel2468 (丹丹丹尼爾)   2015-06-02 16:18:00
作者: ryanfun (ryanfun)   2015-06-02 16:29:00
作者: gman1975 (DaMao)   2015-06-02 16:32:00
超棒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06-02 17:23:00
動不動就高喊被汙名? 先自我反省吧... 科科科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02 17:34:00
動不動就立異以為高,連報導都不看怎麼不自我反省?
作者: serenatess (rebelleh)   2015-06-02 18:21:00
推推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5-06-02 20:20:00
某K不要再刷存在感了,越來越少人理你,頗呵啦。
作者: Pin711 (過期的巧克力)   2015-06-02 21:54:00
推!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06-02 23:35:00
我又沒要誰理我, 發表自己的意見就說"刷存在感"? 好笑!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03 00:51:00
發表自己跟自由/蘋果部份記者同樣歧視性工作者的意見確實在刷存在感啊 有近距離報導但某些人依舊只會跳針
作者: moonbeamsea (月 光 海)   2015-06-03 02:05:00
職業沒有貴賤。^_^ 大推
作者: vodka117 (腦劇場)   2015-06-03 07:37:00
推 握有傳播力量的人更該理性,對自己言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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