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還沒交b前也常捐血(我還有捐血的獎卷)
但我交b後
有了性行為後就沒有再去了
(就算我都是安全性行為,也都不再去了!)
不安全的性行為 不管異性戀和同性戀 其實都會有
但條文規定 只有限制同志 那也莫可奈何~
(等等一定又會有人在戰 OOXX~機率比較高之類的)
其實行善之路被限制也不只是在捐血
就連捐發票和捐錢也是啊!!
以前習慣去投7-11的零錢捐款 但現在只要看到類似某宗教的社福團體捐款
我連投都不投
畢竟誰知道 我自己的錢 會不會某天變成舉辦"聖光束"的經費
以前看到路邊捐發票 什麼都不管 就把皮夾裡的發票都拿出來捐
現在卻要仔細看仔細這是什麼團體 要做什麼目的的捐款
之前和我B在公館散步 遇到一堆小朋友 要我們幫忙填問卷
說是要幫助偏遠地區小孩的課後輔導
後來被引導到了某教會的大廳去 然後到了門口 看到了"反對多元成家"海報
但我還是填玩了問卷 也留了資料
只是心中有些感概
" 身為台灣的一份子 身為同志 對於某些社會議題 我相信有很多同志 都願意來
奉獻自己的一份小小心力
只是可惜的是 有些時候 有些人 卻會把你的努力 因為你的性向而抹滅了"
但別灰心~
套個張兆志先生說過的話 "你知道GAY的本意是什麼嗎?! 就是快樂"
所以身為一個甲板水手 一定要快樂~不被打倒
努力讓自己過得充實 過得比以前好 那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