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10真的很重要嗎?

作者: Tutt (完全不對)   2014-07-17 17:56:33
※ 引述《jontaxx (jontaxx)》之銘言:
: 完全無法認同Tutt大的理論,你把兩個人之間的「承諾」放在哪裡?原原PO..oth 大第一段就說交往前有跟對方明講不10了,你這一掌為何還是打在oth大身上?
: 性在一對戀人之間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沒錯,但你憑什麼用你那套理論打不10者的臉?
: 我到底看到了什麼?
: 「承諾」對你來講到底重不重要?
: 為何我在你的理論看不到這兩個字?
: 原原PO..oth大都說是對方來追求他了,
: 我不懂wo大為何要幫對方講話?
: 難道oth大就活該被提分手,
: 之後還要感謝對方?
: 這到底什麼邏輯?
兩個人在一起
本來就會有很多事情
隨著環境、心情、思想、或是其他條件的改變
而必須做調整
重新約定
當初說好的事情只是當初說好
很多事情是會改變的啊
事情改變了
當初的約定為甚麼就不能重新調整呢?
如果真的很愛對方的話??
[承諾]跟[約定]是不一樣的
約定是
約好的事
可以隨著環境、心情、思想、或是其他條件的改變
而重新約定
承諾則是無可改變的
是一番兩瞪眼的
比如說你跟一個人約會
你們約好六點要吃麥當勞
結果對方臨時公司有事
只好改約八點吃士林夜市
這時如果你說
[啊你承諾過我六點要到的!! 你承諾過我要吃麥當勞的!!]
別人會覺得你起笑
約定跟承諾很像
但仍有程度上的不同
不能混為一談
最擔心的就是常常有人會把[約定]當[承諾]
或是把承諾當約定
或是自行違反承諾、約定
在原po的case裡
顯然原po認為[不給幹屁眼]是承諾
而他B認為是約定
我想他B因為愛原po
當初多半想著[先在一起再說,我再來慢慢改變他](很多人都這樣)
結果改變不了
只好分手
這是從原po的文中來推測啦
畢竟原po也沒說他B有出軌
認知不同
結果只好分手
而且你知道嗎?
其實原po的B(應該是前B了)
並沒有違反約定(或承諾)
他始終沒有幹他(當然也是因為原po不肯讓步)
所以當初的約定始終都在
只是他認為
如果我已經沒有辦法遵守這個約定了
而這個約定又無可改變
那我就只好退出
在這件事情上
我仍然認為他前B是做得不錯的
比起很多沒辦法遵守約定
只好偷偷在外面吃
他前B仍然比較好
所以他們的分手
並不是因為[違反承諾]的問題而分的
而是對於約定的認知不同
以及雙方都無法讓步才分的
而原po之所以會喊冤
是因為他覺得他們的愛情怎麼都比不上一個屁眼
而我回他的文
只是在跟他說屁眼真的很重要
不要拿愛情來比
就是這樣
我並沒有輕視甚麼承諾的問題
我也沒有在譴責或撻伐原po
我說過
我連用詞都用[盲點]
而不是說他有[缺點]
我也並不認為他自私或甚麼的
而是以我的經驗
我認為他在跟他B相處的時候
有那些的盲點
而那些盲點
是造成他們分手的原因
更會影響他以後的感情
相愛真的不能因為個人好惡
把很多東西都定得很死
不然很容易走不下去
就算定死了
也要有商討的空間
讓兩個人可以走得下去
因為最重要的
還是兩個人可以在一起啊
就原po這個case
我認為如果真的很愛他B的話
就一個月給他插一次啊
你如果那麼愛一個人
一個月給插一次屁眼
就當作一個月拉一次肚子
為甚麼不能讓步??
要搞到為了屁眼而跟B分手??
這是多輕微的分手問題啊
很多情侶之所以分手
是因為父母誓死反對、威脅
有些是被逼結婚
有些是因為要出國讀書
有些是生離死別
而原po
卻只是屁眼這麼小的問題
這有甚麼不能讓步的??
如果真的很愛的話??
作者: tourism1003 (僕。米叔)   2014-07-17 17:58:00
推簽名檔。哈哈PS :而且是會上癮
作者: joy159357 (RTing)   2014-07-17 18:17:00
推 然後簽名檔是被幹開逆
作者: kasim5479603 (kasim)   2014-07-17 18:26:00
不見得屁眼是個小問題吧,不想做愛做為人格的一部分或許不比同性戀認同少
作者: Aries0326 (宇浩)   2014-07-17 18:29:00
會~絕~頂~升~天~
作者: wolfling22 (夜狼兒)   2014-07-17 18:31:00
給樓上,所以原PO前B並沒有強迫他囉XD
作者: pdms (pdms)   2014-07-17 19:11:00
這麼無聊的事也可以討論這麼多天
作者: Hankuda (Hankuda)   2014-07-17 19:29:00
覺得可以改變,也不是擬制,像我就從0轉1再轉職成無性慾XD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2014-07-17 19:37:00
一票人搞不清楚自己就答應也很麻煩啦
作者: rongx (融仔)   2014-07-17 20:07:00
推簽名檔,雖然是個1
作者: kasim5479603 (kasim)   2014-07-17 20:20:00
只想說看見無性戀,覺得你的說法跟只要愛家人就可以變成異性戀差不了多少
作者: a2629397 (祁祁)   2014-07-17 21:04:00
實在覺得這cace只是小事.. 不適合而已 沒偷吃很好了+1
作者: jian1986 (Jian-Cheng)   2014-07-17 21:32:00
如果真的無法繼續履行原波的『承諾』,分手會是一個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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