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愛滋病預防性投藥隱私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4-06-09 22:11:39
※ 引述《genica ( )》之銘言:
: ※ 引述《tancos (阿帕帕帕~~)》之銘言:
: : 嗯,所以你的結論到底是什麼??
: : 我完全看不懂,
: 有些人看不懂就去旁邊喘。我不跟腦袋的人不清楚瞎攪和。
: 要是你也是腦袋不清楚,請到旁邊去喘好嗎,別來湊熱鬧。
因為你寫的文章前後矛盾,為什麼我提出質疑,你要我去旁邊喘??
: : 前面推薦原Po說不如去驗RT-PCR的人是你
: : 然後這篇又在批評這是恐同搞出來的?
: : 今天原po有危險性行為是事實
: : 預防性投藥有治療效果是事實
: : 你今天這麼反對原po進行預防性投藥
: : 如果他不幸感染了
: : 那他要不要治療?
: : 只要他去治療就會被列管
: : 那結果都是要被列管
: : 有什麼差別?
: : 你是要原PO賭運氣,如果輸了你能負什麼責?
: 他難道不是爽完了來要PEP吃?
: 今天你要出門就要有被車撞死的覺悟,不要想要去香港購物節又不敢坐飛機。
大哥,預防性投藥就是要給人在危險性行為事後補救用的,
這就是預防性投藥存在的目的,不然難道預防性投藥是吃身體健康的嗎?
: : 你批評檢驗賺積分拿政府經費
: : 公司驗愛滋等等這些事情
: : 這跟原Po有何直接關係?
: : 預防性投藥又不是只有同志才會
: : 一堆異男去茶店吃鮑魚
: : 吃完也在投藥
: : 又不是預防性投藥等於同志?
: : 你怕同志身分被知道,你可以說你是
: : 去吃鮑魚感染的
: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民國103年
: 非職業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者個案評估及衛教計畫
: (計畫名稱又臭又長到我快懶得分行了)
: 你看了沒??
: 103年呦,熱騰騰的呦,沒用功就發話,討打也不是這樣子的。
我真的笑了,你是想唬誰??
這篇我早看過了,你打字累喔(真是辛苦你了)
通篇都是在說明預防性投藥的在醫院的實施步驟跟方法
還有經費的申請
我完全不懂這篇到底有什麼地方打我臉?
其他網友也可以評斷看看 到底哪裡打我臉??
: : 再者,重點應該是
: : 原po最後有沒有感染HIV
: : 投藥可以大幅降低機率
: : 一個健康的身體比什麼都重要
: : 你害怕列管資料被外洩
: : 應該是因為怕被人知道你是hiv患者
: : 反之
: : 你身體是健康的
: : 你幹嘛怕別人的質疑?
: : 預防性投藥又不是同志的專利
: 感染愛滋又怎樣?
: 身體健康很重要嗎?感染者有錢都沒藥可以吃了
: 還要把quota讓給那些爽完不想面對的傢伙?
我是不是可以合理懷疑
你上面這段話就是巴不得原PO感染愛滋嘛
: 不想感染愛滋又怎樣?很了不起嗎?
: 可以把全台灣的感染者通通殺光嗎?
: 因 為 健 康 的 身 體 比 什 麼 都 重 要 ?
這段話我更看不懂了?
原PO就是後悔了 才會來問說接下來該怎麼辦?
我建議原PO進行預防性治療和"把 感 染 者 通 通 殺 光"
到底有什麼關係??
重點是"身 體 健 康 比 什 麼 都 重 要"又跟"很 了 不 起"有什麼關係?
你上一篇文章批評我什麼都不懂 你懂很多
我也相信你懂很多懂得很透徹
那我更想反問你
作者: Winterboy (冬冬)   2014-06-09 22:18:00
開戰了, 中間一定有甚麼誤會的 >"<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09 22:21:00
誤會就是一個太相信政府,一個相反。
作者: Winterboy (冬冬)   2014-06-09 22:23:00
一語道破, 給個讚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4-06-09 22:28:00
衡量利弊得失,怎麼想都還是應該投藥.政府很爛沒錯,隱私有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09 22:30:00
簡單來說就是自己決定,對不同人來說有不同的理性。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4-06-09 22:30:00
有曝光風險也是,但拿健康當賭注,這代價太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09 22:32:00
其實隱私也是很大的代價,因此更該想清楚面對的是什麼。
作者: nexusfantasy (酸民)   2014-06-09 22:32:00
辛苦了,居然要跟自以為高水準的志工認真 lol
作者: ss7216tw (吉仔)   2014-06-09 22:33:00
每個人價值觀不同吧 如果是紅人可能寧願放棄治療也不要被發現自己得到愛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09 22:34:00
有了健康卻是人格與尊嚴的傷害,並不會比較好過。醫學跟公衛領域本來就是健康為優位價值的取向。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4-06-09 22:35:00
也是,個人價值觀罷了.不過話說回來,夜路不要走才是治本之道.否則這次沒碰到鬼下次不見得這麼幸運了
作者: CuiteMed (請按上一夜)   2014-06-09 23:26:00
推精闢解析,我曾和疑似案例聊過,那種心裡的煎熬其實旁人完全無法想像,當然這一串討論是個人價直觀的取捨,但很多時候無助的患者在當下最需要的或許不是隱私~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09 23:30:00
因為通常想到隱私就已經是沒有隱私的時候了。
作者: CuiteMed (請按上一夜)   2014-06-09 23:30:00
如果怎樣都會被列管,必會比較希望逆轉這不可逆的感染
作者: wowowg (Isn't it?)   2014-06-10 07:48:00
不要跟他吵 他會拿“當年”的風光來塞你嘴
作者: jengjye (建)   2014-06-10 10:09:00
2014年最莫名其妙的文章得主非他莫屬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4-06-10 18:49: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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