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英軺私記 節選

作者: Pellaeon (秋風孤劍李鴻章)   2024-01-21 03:50:44
〈為華效力洋人〉
只要洋人為中國效力的人,都不能再當本國的官職。然而如果中國與外國發生戰爭,外國
必定招回這些人。所以稅務司、船炮局的洋人監督們,都很擔心同時失去中國、外國的青
睞(據他們說一定要自己努力,才能不失青睞;如果只是遷就於人,則事情只會越來越多
,越來越困難。),最後被辭退賦閒,而且要改行也很不容易。我問這些洋人為何不改穿中
國衣服,留起辮髮,永久入籍中國。洋人則說,中國人不正式要求,我們怎麼能腆顏自行
改變裝束。領中國的薪水,不能昧著良心而怠惰瀆職。然而沒有覲見中國皇帝,最終仍然
不能正式任官。中國人看到我們穿西洋裝扮,則群起鼓譟而追打,說是「打鬼子」,而本
國人又將我們視為外國人,非常怨恨,沒有比這些在中國當官的人更為難的了。考察英國
的官制,各有分際,不會逾越;在外國當差的,翻譯官最終也只能當到總領事(威妥瑪由翻
譯升任公使實屬破格提拔,從沒來有過),參讚、隨員,當官最後只能到公使。公使離職回
國之後只給半薪,然後就終生賦閒了。有外交任務可能會重新派遣任職,但絕對不會給他
國內的工作,不是只有為他國工作的洋人會這樣被排擠。前駐京公使阿裏克(1)現在還在
失業中。
(1)阿禮國(Sir John Rutherford Alcock)
凡洋人效力於中國者,皆不得復為其本國之官。然兩國有兵釁,必召回其人,同盟諸國亦
各召回其人。故稅務司、船炮局諸監督,惟恐中外失歡(據雲必能自強,乃可不失歡;徒
然俯就,則事日多且日難),致被閑廢,以他途之謀生不易也。問其人何以不改裝蘿發,
永隸華籍。則日,中國不以此相命,何顏自改也。食中國俸,不能昧良而廢職。然未獲覲
見,終不以為其官。華人見我洋裝,則群噪而逐日「打鬼子」,而本國則又視為外人,切
齒怨之,故莫如我輩難也。查英國官制,各自為一途,不相攙越;其外差者,翻譯官仕至
總領事而止(威妥瑪由翻譯升公使係屬破格,向來所無),參讚、隨員,仕至公使而止。
撤歸惟給半俸,終身閑居。有他國使命或重遣之,斷不予以內地職役,不惟曾仕各國者為
然。今阿裏克尚賦閑也。
這次劉大人探討了一個應該是蠻討論的問題
關於洋人在中國任職的狀況
從劉大人的日記來看
當時在中國的大使或者在稅務、船炮事業任職的洋人
其實都蠻中立的 不會偏袒自己的祖國
甚至會為了守護中國的利益而得罪本國
但面對本國的不諒解與中國普遍的排外情緒
真的是很為難
比起某些大清官員 這些洋人更能體現"食君之祿,忠君之事"的義氣
爾後劉大人在反對西化的奏摺中 確實也沒有攻擊洋人
單純就制度與民情表達反對(攻擊郭大人還比較多次XDDD)
也算是能體察洋人的苦衷吧
作者: foolishgod   2024-01-21 04:22:00
有研究說十九世紀末倫敦收入是北京八倍,物價只有兩倍薪水照英國行情的各位紳士們吃不吃滿飯,說不說滿話?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4-01-21 15:51:00
剛好今天才看了一個影片在談清末稅務講赫德的故事這真的就盡忠職守,吃大清的俸祿,就努力為大清辦事
作者: articlebear (政治真的滿狗屁的)   2024-01-21 20:14:00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4-01-21 21:14:00
那時代歐洲跨境容易,移居某國就成某國臣民很常見,雖是民族主義興起的時代,但民族隔閡也也不至於成為大問題
作者: holybless (D.)   2024-01-21 22:03:00
老外留辮子頭很怪捏 真的有老外挑戰辮子頭嗎
作者: CGT (Peter)   2024-01-21 22:16:00
老外剃髮蓄辮的模樣實在太恥辱了,會被嘲笑霸凌吧...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4-01-21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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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醜在剃前半部,甚至只留鼠尾,不然辮子也能有型當然在現代觀點都是影視中“蠻子”的裝扮了,哪個時代應該好不到哪去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1-21 23:22:00
清初你只剃這樣是要掉腦袋的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4-01-22 01:13:00
來華效力洋人,軍民一體救護
作者: jimmy5680 (不太會飛的企鵝)   2024-01-22 09:00:00
提到大使的部分,應該是指各部會分立,不像中國古代官員可能在六部之間調來調去,沒有固定專業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24-01-22 22:53:00
回jimmy5680,若以台灣的公務員體系,應該就是職組、職系之別吧?畢竟公務員任用法規定,11職等以下只能在同職組內互調,12職等以上才不受此限、以利高級官員歷練。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帳號由來)   2024-01-23 00:06:00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第一項第一款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4-01-25 10:07:00
這篇是不是把為外國工作跟派駐國外的外交人員混淆了?
作者: chichung (胸肌腹肌三角肌)   2024-01-25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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