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子不語 酷吏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3-09-02 11:27:55
這故事是真實事件,只是袁枚編了後面的報應部份以滿足觀眾口味,
他的《小倉山房尺牘》卷四 《與金匱令》收錄了寄給當事縣令的抗議信:
江蘇常州府
蔣士銓 (字心餘) 來訪,告訴我全姑這案子您實在辦得太超過、太傷人了,
都已經定案、由陳小生輾轉將全姑帶回家了,您卻又硬要將人押回,
甚至還下令剝掉她的衣物,親自監督用杖,一定要搞到玉碎花殘才滿意?
真奇怪,這是仁人君子幹的事情嗎?
看到美女會喜歡,是人之常情,所以周文王的教化都已推及到南部地方時,
仍然有「有女懷春,吉士誘之」這種歌頌打野炮的曲子;
《詩經 召南 野有死麕》
到春秋戰國時代,各國諸侯大夫的妻子,不守婦道而胡搞的,實在數都數不完:
衛靈公的夫人南子淫亂到出名,孔子都還是去見她,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D%97%E5%AD%90
已經生了七個小孩的媽媽仍要改嫁,孟子仍評說母親過錯很小,
《詩經 邶風 凱風》 《孟子 告子章句下 四》
可見孔子、孟子對於男女因情慾而做出的事情,都覺得並不必去過份批評;
而且全姑跟陳小生在被官府用刑後,仍然拼死要在一起,
這正是確切實踐了「觀過知仁」、「從一而終」的內涵,
《論語 里仁》:觀察犯錯後的態度,就知道是否有仁義
我認為您該褒揚他們、讓全國都知道,但您卻反而施加污辱處罰,實在大錯特錯!
律例明文規定「不是親屬不得捉姦」,是為了維護風化並杜絕有人藉機惹事,
如今全姑這案子,當初告發的是鄰居、再上報的是捕役,都不是法令規定可報案的人,
實際上全都只是因為索賄不成、分贓不均而想報復;
您不當個成人之美的仁德者,卻反而成為惡棍的傀儡,到底是在想什麼?
要知道:男女不守禮法的罪過很小,但讓吏役藉機刁難敲詐的罪過很大,
您卻重責罪責小的、不處分罪責大的,可見不但無惻隱之心,還不能明辨是非!
我推測您的想法大概是:全姑美貌、陳小生有錢,所以故意摧殘他們以顯示自己清直,
卻沒想到身為地方父母官,這樣故意避嫌來賺取名聲的做法,
會導致地方士紳不敢多管閒事、使得有心的鄉民等著機會搞事,
如此是非顛倒下去,事情會多嚴重您知道嗎?
西施雖然是絕世美女,但遇到虎豹猛獸也是會被重傷,
范蠡再怎麼有錢,如果遇到豺狼野獸仍是會受害,
所以可以就此論證說虎豹豺狼這些野獸都很剛正嚴直嗎?
焚琴煮鶴、愛人所恨與恨人所愛,這些違反人性的事情,連小孩子都知道不該做,
但您卻故意去做,想藉此賺得名聲,到底能得到什麼名呢?
我知道已過去的事情不該再提、以前犯的錯不該挖出來罵,
《論語 八佾》
但這麼讓人不爽的事情,實在像魚骨刺在喉嚨一樣,一定要吐出來才舒服,
所以蔣士銓告訴我之後,憤而寫了這信來罵您。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2 11:44:00
縣令:已讀
作者: chordate (封侯事在)   2023-09-02 12:00:00
推,註解的很清楚八卦還能找到原本故事真的很用心!當時法律規定是用買的也不行嗎?
作者: tucker (苦惱的尼采)   2023-09-02 12:05:00
袁枚真是性情中人
作者: tony3366211 (00)   2023-09-02 12:47:00
現在也是非親屬不得抓姦告人,以前真的是黑暗啊,敲詐勒索不成就亂告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3-09-02 13:02:00
原來是金匱縣 我昨晚查了一晚樂清縣歷任知縣資料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3-09-02 13:04:00
袁枚罵的清楚痛快,這件事實在處理的太違逆情理法
作者: dismine (dismine)   2023-09-02 13:46:00
推,謝謝大大補充
作者: nsk (nsk)   2023-09-02 13:54:00
這一部有改編為戲說台灣的潛力XXD
作者: Jetboy (噴進男孩)   2023-09-02 15:16:00
推!非常詳細!
作者: GEKKAKAJIN (天橋底下說書的)   2023-09-02 17:10:00
推,袁枚是成人之美,這位縣令只是想成就自己的名聲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3-09-02 17:53:00
我覺得縣令說成就自己的名聲其實是輕描淡寫了,這看起來就是捍衛禮教到了入魔的程度,所以雖然男女婚前通姦根本罪不致死,但他心底應該覺得全姑這種「淫女」應該浸豬籠,但他又知道其實這種罪不致死(袁枚之前便宜行事直接杖死那個精神病發作殺姐姐全家的,起碼殺人的實證俱在),所以他是想用當眾出醜的形式逼全姑羞憤自盡,但全姑偏偏「不知羞恥」,所以他手段就越來越過分
作者: wtchen (沒有存在感的人)   2023-09-02 18:02:00
身為禮教捍衛者放任手下勒索....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2 18:39:00
法律只是低標,但我是高標準的人,你該死我就要你死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23-09-02 20:23:00
這樣判決真的超過法律明定的刑度。另一方面,「賣妻後告官說人姦拐」很有現在「越想越不對勁」感覺,只不知這樣誣告被抓到會不會「反坐」而被判打一百杖?
作者: Clarkliu (noname)   2023-09-02 20:52:00
後面那個大概是沒簽契約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3-09-02 23:05:00
確認了 是這隻 韓錫祚乾隆25~32任金匱知縣 乾隆37任松江府知府乾隆41年病故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3-09-02 23:23:00
樓上厲害了可惜現在肉搜出來,也沒法子灌爆他臉書XD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3-09-02 23:25:00
其實是mstar給的提示才能破解 &我也是很氣 太過分
作者: leespeng (   )   2023-09-03 00:32:00
枉法還能升任知府?
作者: calvinhobbes (Toboggan)   2023-09-03 06:09:00
八卦還能這麼認真考據 作為讀者深深感謝給推
作者: bpsb (☯ 好命師 ☯)   2023-09-03 06:16:00
v大厲害!請問透過哪些資料查到這些縣令的姓名、生平?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23-09-03 11:37:00
這篇看了真的令人生氣
作者: ALENDA   2023-09-03 13:08:00
謝謝考究,原文真的惡意滿滿,又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還處心積慮想逼人自殺
作者: giniand (我的兔子在等我回家)   2023-09-03 14:01:00
推考究,袁枚罵得好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3-09-03 16:14:00
我這邊參考的的資料是 江蘇省地方志 松江府志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3-09-03 16:21:00
而且男方也因為他用刑的關係後來死了
作者: cobras638 (☑不挺台綜板)   2023-09-03 16:59:00
作者: wtchen (沒有存在感的人)   2023-09-03 17:32:00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23-09-03 23:36:00
當官當到草菅人命
作者: bpsb (☯ 好命師 ☯)   2023-09-04 06:13:00
原來這些古代縣志網上都能找到?!
作者: wistful96 (wistful96)   2023-09-04 09:28:00
袁枚這樣才對 才真的孔孟之道
作者: coollonger (轉角遇到旺~)   2023-09-04 09:32:00
罵得好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9-04 10:39:00
升任知府4年後就死了 還真的是報應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3-09-04 12:58:00
還能升官,報應來太晚而且他縣令也當了七八年,看起來下面的人,勒索敲詐鄉民根本是常態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23-09-05 11:42:00
這補充真是太有心了
作者: QuentinHu (囧興)   2023-09-06 22:30:00
作者: curance (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2023-09-08 16:23:00
推考據
作者: forcc (遙想當年阿~~)   2023-09-09 01:26:00
作者: BigCat   2023-09-10 19:32:00
推補充
作者: cloudwolf (狼)   2023-09-11 02:23:00
推!!好厲害!! 點了縣志進去看...發現自己看不懂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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