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裏的衙吏李懋華有事情到張家口出差,結果晚上在居庸關外迷路,
找山邊的小廟暫時住下,突然發現有燈光從遠處靠近,
遠遠看有大批人馬往廟門走,想說是神靈來了,趕緊躲到走廊下,
果然有好幾個官員打扮的進到廟裏坐下,在左邊的好像城隍、中間三四個不認識,
幾個吏員抱來簿冊放在桌上,所有人一一檢視,
從他們的對話聽起來,應該是審核整個府的善惡。
一個神明說「某婦人照顧公婆不失禮數,但都只是做表面、實際一點都沒感情;
另一婦人能討公婆歡心,但私底下老跟丈夫抱怨公婆不好。」
另一神明說「世風日下,神明也要導人向善,
冥法規定孝婦延長十二年壽命,這兩個婦人就都折半吧。」
大家都同意,說「好。」
一個神明說「某婦人非常孝順,但也非常淫亂,該怎麼判?」
另一神明說「陽間犯淫律只有杖刑,但不孝可被處死,是不孝的罪大於淫行,
不孝的罪大、但孝順的人福份也重,
因此不可以用輕罪來抵去較重的福份,應當不管淫行、只論孝順。」
又一神明說「服事效勞與奉養是小孝,行為不檢有辱雙親則是大不孝,
小孝不能折抵大不孝,建議不管孝順而處罰淫行。」
再一神明說「孝順是大德行,不是其他罪惡能掩蓋,
淫亂要受大罰,也不是其他善行能抵,建議賞罰都實行。」
坐側面的說「賞罰相抵消,可以嗎?」
正面的轉頭說「因為淫行而不算孝順的福份,會讓人懷疑孝順沒有福報;
因孝順而不論淫亂的處罰,則讓人懷疑淫亂無罪,所以不應該抵銷。」
最旁邊的說「因為孝順,雖然極為淫亂但卻不處罰,不是讓人更知道孝順的重要?
因為淫亂,所以雖然孝順卻沒得到福報,更能讓人不敢犯淫行?
所以建議抵銷。」
一個神明思考很久後說「這案子看來沒有共識,就請示天庭吧。」
說完大家都起身,各自帶著自己隨從離開。
李懋華也是資深衙吏、極熟律例公事了,
但對神明講的案件反覆思考了很久也是不能下決定,不知道天庭最後怎麼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