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增祥為許程雪冤」
光緒出年,安徽歙縣某任縣令,身為讀書人但頑固又愛貪污,寵信兩個胥吏:
王耀、三多,一起咨意搜刮縣內、每日想方法豪奪巧取。
縣裏的許頌康稍有點錢,而他親戚程某人比許有錢、有間當舖在縣裏北側的富堨市,
許因為事情得罪兩個胥吏,結果縣裏正好有強盜案子,兩人就虛構證據,
誣指許、程兩人是逃犯、抓兩人入獄;
兩人被用刑到大腿肉都爛了,只好屈打成招,案子上呈巡撫總督,即將要定讞了。
鮑增祥是該縣秀才,鄉試時考上備取;家裏窮,但拿到錢都很快花光,有俠者風範,
聽說此事情後妒怒,於是寫好陳情書、只寫自己名字,上書給徽州知府要幫兩人伸冤,
知府召見鮑說「案子已經上呈了,你又來橫加干涉,且前後案情差異這麼大,
一般若是誣告平民都要反座罪,何況是告官員?
如果你能擔這責任,我就幫你轉呈上級,不然還是罷了。」
鮑毅然說「當然,各種酷刑都由我一人承擔,不要連累其他人。」
於是知府上呈陳情書,而縣裏兩個胥吏並不知情,還在等省城送來許、程死刑執行令,
又因縣內沒有劊子手,還特地跑去休寧縣調人來;
當時兩江總督是沈葆楨、施政還很嚴明,收到陳情書後,探查發現是事實、大怒,
立即發出執行令給徽州知府,放了許、程兩人,把兩個胥吏斬首示眾。
知府收到後,坐在公堂召見兩個胥吏,
兩人本來還高高興興,但看公文後臉色大變、講不出話,
就被綁起押到刑場,由知府親自監斬,就由兩人找來的劊子手執行,
知縣聽說案子爆出來後,也服毒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