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晴巖游戲判案」
明朝奸臣趙文華是浙江慈谿縣人,他的後代很多,有些還當了官,趙某就是其中一個;
他本來是商人,靠捐官得到同知官銜,出入縣衙、自認為是鄉紳。
某天隔壁村演戲,他跑去看,正好演「鳴鳳記」,
演趙文華拜嚴嵩為義父的場景時,伶人將趙的齷齪行為演得非常淋漓盡致,
趙某看了後大怒,認為汙辱他的先人、不能不處置,
於是隔天把劇團的人全抓了,送到縣衙要求處置。
縣令何晴巖是開封出身的進士,笑著跟他說:
「這些伶人太大膽,竟敢污辱你家先人,該罰他們戴枷,才能抵罪。」,趙某道謝;
何升堂,把伶人帶來,命令他仍穿著演趙文華時的紗帽紅袍戲服,但戴上大枷具示眾,
枷上還大大寫著「明朝誤國奸臣趙文華一名」,然後遊街示眾,
又命令押到趙氏宗祠前,站三個月。
趙某非常窘,只好託人關說何,最後罰趙捐三萬片瓦修孔廟,才放了伶人。
評:演戲前要先考慮當地情況,不然就會這麼倒楣,類似案例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