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8-21 16:46:35三篇。
「京師紅果行之專利」
京城賣山楂紅的只有天橋那邊的一家,因為在官方有專利、其他人不能開設;
但乾隆年間本來有兩家、都是山東人開的,兩家互相削價競爭、各不相讓,
因而有人出面調停說「再這樣爭下去都沒好處,我擺一個用火燒紅的煎餅鐵盤,
如果能坐在上面不喊痛,就由他唯一販賣,之後不得再爭論。」
兩家都同意,設在天橋的老闆立刻脫衣服坐上去,大腿肉馬上受火燒,
沒多久燒到焦爛、倒地死亡,因此呈報官府立案、只有此家能經營,另一家無異議。
作者:
tucker (苦惱的尼采)
2016-08-21 17:02:00真田丸第12回後段有演類似的喬段
第一個故事也算了第二個故事小孩何辜?大人爭利死小孩真是太殘忍
作者:
bobju (枯藤老樹昏鴉)
2016-08-21 17:42:00這些人都瘋了
作者:
bilice 2016-08-21 17:46:00現代普遍都有人吵胎兒是否是人。古代少數認為小孩還不是人美國一個哲學辯論就是怎樣算人。結果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舉兩個派系做例1.有人類DNA就算2.有成熟自我意識表達才算前者是你的唾液細胞也算人。後者是是只有健康成人才算人類照後者標準。7歲前的小孩+植物人+失智症者等等病都不是人觀點太多。有一派說對社會有價值才是人類。那失業者都不是
作者:
BuriBuri (不理不理左衛門)
2016-08-21 18:06:00對於己經會講話的兒童還忍心動手的都是沒人性的畜牲,好勇鬥狠?是沒血沒淚吧
作者:
m2488663 (碧潭西岸辺露伴)
2016-08-21 18:26:00狂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6-08-21 18:38:00戰南北囉
作者:
mn435 (nick)
2016-08-21 19:19:00這麼狠 小孩不是他自己的可能性很大
作者:
alista (諸神的黃昏)
2016-08-21 19:24:00朱西甯的鐵槳 脫胎於第一篇 砍小孩得勝真的不犯法/
作者: bkbtei 2016-08-21 19:35:00
古代小孩是自己家的財產,自家打死不犯法,不分東西方.兒童人權的發展還滿晚的,家長管教權的限制發展更晚.
作者:
rockocean (å¤§è†½åˆæ°‘)
2016-08-21 21:35:00仲介的利益大到連自家宗族的幼童都拿來下油鍋
作者: hosong (跳!) 2016-08-21 22:20:00
不過是錢財而已,玩超大的
作者:
memoryautumn (åªæ˜¯å€‹é„‰æ°‘ æ¯«ç„¡åæ‡‰)
2016-08-22 00:03:00可能利益真的大到連親生骨肉都可以犧牲
作者:
ewayne (ec)
2016-08-22 00:21:00孩子還可以生阿,那年代生孩子只有比多沒有比少的,犧牲一個小的好過犧牲整個家族吧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8-22 00:49:00好變態....
作者:
k800i (K800i)
2016-08-22 10:19:00一定是宗族中窮苦失勢人家小孩,金貴少爺們才不可能。
作者: coollonger (轉角遇到旺~) 2016-08-22 10:38:00
一群智障兼垃圾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22 18:34:00根據第一則描述 該是專賣權 非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