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瑛在《七修類稿》題到「凡是遇到相同的字,下面可以畫兩畫,這源自於石鼓文內
。......現在都把這兩畫任意簡化成點兩點,雖然很可笑,還不算錯的太誇張。」趙翼的
《陔餘叢考》也有同樣的記載,只是更為省略。
但「重字兩點」畢竟是俗寫,清朝的乾隆年間,江西舉人姚近考會試時,遇到重字順
手點兩點而沒有寫出原字,閱卷的考官就判他「違例,交付主考官來討論。」主考官看一
看,同意違例判定,並上奏說:
這個本來就沒有明文規定,但是考生寫文章應該要謹慎,不得擅自用行書、草書來
答題,然後點兩點來省略。而且考試的時候,如果不依照題紙上的題目重寫,就應
該被驅逐出場。除了這張考卷按原判決以外,還請禮部明定規則,讓大家有共識能
遵守。
本文徵引書目:
1.[明]郎瑛,《七修類稿》(中華書局)。
2.[清]趙翼,《陔餘叢考》(河北人民版社)。
3.[清]陸以湉,《冷廬雜識》(中華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