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鑽石恒久遠 骨灰永流傳?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6-04-03 06: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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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石恒久遠 骨灰永流傳?
所謂的鑽石葬,也就是將死去至親的骨灰加工成一顆閃亮的寶石。這種新的殯葬方式已經
進入中國,並且得到政府的提倡。然而在德國,鑽石葬是被禁止的,因爲法律規定所有死
者遺體或是骨灰都必須入土爲安。
一顆骨灰“鑽石”
(德國之聲中文網)當摯愛親友逝去,人們會選擇不同的方式來緬懷和紀念。如今的喪葬
方式已經擺脫了傳統的模式,除了將遺體火化後的骨灰葬入墓穴之外,很多新的墓葬形式
也在悄然流行: 樹葬、畫葬、撒葬、海葬等等。而近年來一種更具創意的形式開始進入
人們的視野:"鑽石葬"。
所謂"鑽石葬",顧名思義就是將遺體火化之後的骨灰經過二次高溫燃燒,通過高壓緻密縮
減三分之二的體積,自然凝結爲一塊寶石,也叫生命晶石。其實用從骨灰裏提煉出來的碳
元素製造鑽石的工藝,來源於已經存在半個多世紀的人造鑽石技術。而這種生命晶石根據
加工工藝的差異,也可以有不同的成色,比如橙黃色、黃綠色、深紅色、藍色和白色等。
其中以頭名的白色骨灰鑽石製作時間最長、工藝要求最高,造價自然也要高於其他成色。
這種加工骨灰鑽石的技術最早産生於近10年前的美國,後來傳入了亞洲一些人口密集的國
家與地區。
據新華社報導,這種可以將摯愛製作成飾品攜帶在身邊的新型葬法被引入上海,"生命晶
石工作室"近日正式在上海益善殯儀館挂牌服務。該報導還稱,生命晶石的新式葬法"與中
國倡導的文明殯葬新風尚相呼應"。民政部等九部委聯合下發的《推進節地生態葬的指導
意見》,明確倡導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相對於鑽石葬,樹葬的形式更爲生態,也符合德國“入土爲安”的規定
那麽在德國,這種"鑽石葬"是否成爲人們紀念已故至親的一個新選項呢?事實上,這種喪
葬方式在德國是不被允許的。因爲法律規定死者必須要進行埋葬:遺體必須要歸於塵土,
骨灰也不例外。如果死者在生前曾經明確提出意願,政府可以容忍親屬將其骨灰帶出境,
但也最多只能帶到瑞士或者荷蘭。也就是說,可以將一部分骨灰送出去製作"鑽石",然後
把餘下的骨灰按照傳統方式埋葬。據悉,在歐洲製作一枚骨灰鑽石的造價在5000歐元以上

而且在以基督教文化爲主流的德國,教會對於將骨灰做成的寶石擺在家裏或是作爲首飾隨
身佩戴持懷疑態度,認爲這種閃亮浮華的寶石反而會干擾到逝者的安息。
國際火葬聯合會(ICF)的道德原則中就包含相關的要求:"死者的骨灰是不可分割的。"
因此,作爲該機構的會員組織,德國聯邦殯葬企業聯合會(BDB)也原則上反對將骨灰以
及任何火葬衍生物加以商業性質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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