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實體商品照片(1-14)條文修正

作者: ginlom (牛牛)   2020-05-31 10:22:56
原條文禁止項目並未強制執行,故原禁止項目修正如下:
原:禁止利用1-8所示拍賣平台內提供照片,均以純照片方式呈現,且不得有其餘資料。
修:若利用拍賣平台提供照片者,該平台商品頁面內相關資料*2需與文章內容相符。
細項內容請參閱板規1-14條文
上述修正於公告後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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