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江蕙門票規定 加重 加價售票及徵票處理

作者: netsc (Stargate)   2015-01-07 09:57:37
此條板規原本就有 但我不想眼睜睜看黃牛炒江蕙票價
故加重最近票券販售的懲處
此公告以前的文章若有違反下列規定 除了販售黃牛票照原本規定會退文外
其他徵求票券若未寫明清楚票價或是有加價助長黃牛的行為 文章一律刪除
另外2015/1/7 AM 11:00之後開始實施下面的江惠門票規定
1.黃牛加價販售娛樂票券者 一律退文+水桶十年
2.購買票券者 未寫清楚"票價" 文章逕行刪除
3.購買票券者 寫了"可多付費用" 或 "可付多餘費用" 或 "價格可議" 或 "請吃飯"
文章逕行刪除+水桶1個月
4.購買票券者 寫了"可多付票券價格10%"或擺明給黃牛多少費用者
文章逕行刪除+水桶1年
5.ibon加價可以寫 郵寄費用可以寫 但若價格加在這幾項內也視為黃牛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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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4條第二項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8,000元以下之罰鍰。
1.只要是公開販售高於市價之黃牛票券,將退文退回。
2.文章未標明價格且未註明等於或低於售價者,將視為疑似黃牛票處理。
3.打折後的票券依照票面上價格加價販售,也是以黃牛票處理。
4.只要賣家賣的票券價格比票面上的價格高,即視為黃牛票處理。
5.無論賣家當初是否買進高價或低於入手價轉賣,若高於票面金額也視同黃牛票。
6.若需加收手續費請詳細說明原因及是否合理︰
舉例1:排隊一小時加價100元販售為不合理加價,以黃牛票處理
舉例2:購買票券時的手續費(例如ibon...),是由舉辦商所收則為合理加價
7.若文章已經註明低於或等於價格,板友詢問後發現哄抬請檢舉,將以黃牛票處理
8.要轉售可以,但請勿圖利自己或任何人。
9.出售價格請等於或低於票券購入時的價格。
10.其餘若有買低賣高的行為,將由板主判定,若無法接受請勿在本板販售。
#棒球門票、球賽門票、遊樂園門票、電影票、演唱會入場券等皆屬於遊樂票券。
作者: tatamishiau (お疲れ様)   2015-01-07 10:03:00
真的是要處理一下,太誇張了。
作者: jlucy1002 (容)   2015-01-07 10:05: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5-01-07 13:30:00
辛苦了
作者: lookfun20016 (lookfun)   2015-01-07 18:43:00
辛苦了,謝謝版主。
作者: bluewind0325 (bluewind)   2015-01-10 14:07:00
一整個怒!拍賣都是要三倍的原票價~謝謝版主
作者: Lavu (£ανμ)   2015-01-23 23:32:00
FB一堆社團都可以抓了!
作者: netsc (Stargate)   2015-01-27 10:12:00
水桶1年以上者 可以檢舉加價販售票券的違規者 每檢舉一名可減水桶2年 最低減至水桶1個月只限違反此公告而被水桶的買家和賣家 來信請說明要減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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