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性侵害被害者問卷調查

作者: zvezda (star)   2017-02-17 18:27:12
(協助社工代PO)
主題:「性侵害被害者匿名問卷統計資料及說明」
以下填寫問卷者稱為倖存者
首先很感謝各位倖存者願意協助本會填寫此份問卷。
針對此問卷的設計當初也思考很多,
總是擔心在填寫的過程中讓倖存者又回想起當時的狀態。
但為了讓倖存者可以獲得更多的服務,
以及讓倖存者了解自己並不是孤單一人,
還是決定讓此問卷產生,
如造成倖存者的傷害,在此說聲抱歉。
為因應法令的關係,
本次問卷並未讓各位倖存者填寫相關個資。
原因為法令規定,
如在業務執行時得知遭受性侵事件需因規定通報縣市政府。
雖然通報的立意是良好的,
但在面對倖存者尚未準備好時就面臨通報系統的啟動,
我們相信這對倖存者而言是另外一層的傷害。
旭立基金會-高雄分會針對性侵害統計資料如下
本次問卷收集共102份
(此問卷還是有鄉民再填寫,至今已有116份,
但因統計製作需時間,故不再納入統計),
統計資料如下:
1.性別:男性為26人、女性為76人
2.年紀:
(1)51~60年次為2人;
(2)61~70年次為14人;
*(3)71~80年次為53人;
(4)81~90年次為33人
3.職業類別:
(1)社福醫務為11人;
(2)工為4人;
(3)商為10人;
(4)資訊科技為5人;
(5)服務業為8人;
(6)一般行政為6人;
(7)公為4人;
(8)教為4人;
*(9)學生為24人;
(10)軍為1人;
(11)自由業為3人;
(12)無業為22人。
4.事發類型:
*(1)性侵害為54件;
(2)性猥褻為43件;
(3)二者皆有為5件
4.事發階段(此為複選題):
(1)幼兒園為17人;
*(2)國小為43人;
(3)國中為17人;
(4)高中為14人;
(5)大學為15人;
(6)碩博士為1人;
(7)出社會為6人;
(8)當兵為2人。
5.事發當下感受:
(1)不知道為11人;
*(2)負面情緒為73人;
(3)無感受為5人;
(4)正面情緒為2人;
(5)未填為11人
6.事發後是否自覺有創傷:
*(1)是為86人;
(2)否為11人;
(3)不知道或無從判斷為5人
7.是否有其他人知悉此事:
*(1)是為67人;
(2)否為35人
8.曾詢求過的協助:
*(1)否為62人;
(2)NPO求助為5人;
(3)諮商為6人;
(4)學生為6人;
(5)通報管道為5人;
(6)家人朋友述說為15人;
(7)醫院為3人
9.目前希望得到的協助(此為複選題):
*(1)否為53人;
(2)諮商為13人;
(3)匿名服務為7人;
(4)預防性宣導為12人;
(5)性侵加害人刑責加重為2人;
(6)研發保護自我工具為1人;
(7)家庭重建為1人;
(8)自我克服為15人。
發現如下:
一、不是只有女性才會成為被傷害的對象。
在性別的統計上,可發現女性雖然佔了多數,
但男性也佔了4分之1,其中也不乏被女性性侵的受害者。
或許看到這裡很多人會想說男性被性侵不是賺到嗎!?
但我們想特別特別提醒,
「性侵害並沒有分性別,
舉凡身體遭受到非自願的侵害,
就不會是賺到,
試想如果今天一個男生朋友跟你說他走在路上被搶劫,
你會說他賺到了嗎?我想應該不會吧,
故性侵害不分性別」。
如果有男性朋友向你透露他被性侵的事件,
雖然男性在性的接觸上大多以主動為主,
但當遭受權力地位較大的女性或其它男性性侵害時
,從小到大受到社會灌輸的「雄性特質」、
「保護女生的義務」、
「強壯」的價值觀會完全的瓦解。
然接下來所產生的創傷大多以「自我貶低」、
「男性自尊喪失」來反應。
二、雖然對於「性侵害、性猥褻」並不了解,
但被侵犯的感覺,身體將一輩子記得。
在問卷的內容可以發現幼兒園、國小、
國中階段遭受性侵害的比例是較高的,
在了解其內容後,
倖存者大多表示對於當時加害者的舉動是不了解、
不知道他對我做的事情是什麼。
但對於那樣剝奪別人自主權的行為儘管過了十年、
二十年身體都會永遠記得。
這是一種讓人喪失控制感的行為,
更是人們應保有的「尊嚴」、「自由」被奪去一般。
雖然年紀上的認知還沒到達可理解的階段,
但身體將永遠記得。
也希望可以抱持著同理心的態度,
當自己有性需求的時候,
請優先考量對方的年紀、你自己的年紀、
可以的話試著尊重對方,詢問是否也有意願。
(這段可能看似好笑,但我們是認真的啦!!)
而從問卷內容也看到不管在被侵害當下或侵害後的倖存者
往往會將這樣的行為歸於自己的錯,
但我們想說「錯並不在你!!錯在加害人、
錯在這個社會給予的價值觀、錯在這個社會沒有人提供給你更安全、
更放心的地方治療和放心的述說這樣事件的人。」
三、性侵事件一定會有所影響
問卷裡有一位倖存者表達了一段話分享給大家思考,
「多數人覺得被性侵很可憐,一輩子都完了,
或是用很同情的眼神看待受害人,
對加害人咬牙切齒等等...
這些都與真正性侵被害人的想法有很大的出入。
許多性侵被害人一直希望性侵這件事情可以被視為一件『意外』,
而不是毀滅性的事情,被性侵就像被狗咬一樣,
傷口痊癒了就好了,
不是說從此就變成了一個值得可憐的人......」。
確實,在我們服務的過程中,
很多的個案回應自己在這個事件後並沒有什麼創傷,
甚至對生活是沒有影響的。
其中的原因為二;
1.可能是因為倖存者本身沒有發現
(通常會隱藏在潛意識裡,
這部份的倖存者會表現在夢裡或是日常生活的改變中)。
2.另一部份則是回應較多的創傷,
反而是來自於將事件曝光後別人的反應
或是相關專家的不當對待。
然創傷所影響的程度則是取決於倖存者本身,
每個人影響的程度不同,
有些可以自我療癒,
但有些不行,更甚會影響到日常生活、自我認同。
最為明顯的還是自我否定。因為在性侵事件發生後
往往也表明著「我的身體自主權被剝奪」、
「是不是因為我的錯誤才導致這樣的事件發生」、
「是不是我不夠強壯才發生這種事」,
這也是性侵事件發生後較為特殊的地方。
四、有一半的倖存者因為種種因素而不敢求助
在任何的傷害過後,傷口一定會存在。
然因為加害者類型的不同,
被害者願意說出來的意願也會跟著影響。
舉例來說,如被害者被陌生人所傷害,
這樣的類型大部份會向家人、朋友、老師等管道求助;
但如果加害者換成家人,對於被害人來說,
往往因為要保護加害人或是覺得說出來會很丟臉
亦或是說出來會不會被家人否定,
甚至因為保護加害人的考量下而不敢說出來
這些考量及反應對被害人都是很大的傷害。
而在不願求助這部份男性與女生也有很大的差異。
男性在受到傷害後因為男性尊嚴以及過去傳統價值觀的因素,
更逼著男性受害者考量說出來就是在承認自已弱小的觀點下而不願說明,
但其實不管有沒有說出來,
在男性遭受性侵事件後就已經灌輸自已「自我貶低」、「弱小」、
「被性侵後就是無路用之人」、
「未來已經沒有希望」等自我否定的觀念。
當然女性受害者也會有這樣的情況,
只是就經驗來說,較會懂得主動表達出來
其內心自我否定的觀念灌輸還是會有。
五、事過境遷的倖存者
大多的倖存者在事隔多年後,
因為自我壓抑加上沒有人可以分享
或是分享了並沒有人可以支持的狀況之下,
大多依賴自我療癒甚至期待可以忘記那樣的過去。
但要忘掉那樣的過去是很困難的,
因為身體會一直記得那樣的過程和行為。
最好的方法建議可以透過通報管道來尋求協助,
縱使沒有辨法讓自己恢復正常的生活,
至少嘗試讓自己減輕或是學習與傷口共處。
就另一部份來說,
通報的功能也可讓加害者不再去傷害其它人。
最後,如果有朋友向你分享他(她)遭受性侵害的事件,
請同理他(她)的心情、安靜的聽他(她)說、支
持著他(她)陪伴著他(她)即可。
本會因106年申請服務方案未通過,考量經費的關係,
無法繼續執行相關服務,若有倖存者有諮商需求,
可洽台北市或高雄市旭立基金會,
本會將提供專業諮商師為您服務。
如需轉貼或引用此文章,
請先徵詢旭立文教基金會高雄分會同意,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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