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Mos誤賣客戶卡片?業務侵佔?—後續

作者: wild (逆轉勝)   2019-05-20 19:28:52
補一下後續處理方式。
Mos重新補我一張新卡,
除了原本的餘額($360),
點數用1點45元換算成現金入卡(18*45=$810),
因為一次儲值單位為$500,
店長補一張$1500卡片還我結案。
至於誤買我卡片的客人,據說還沒找到。
然後,今天跟我同部門不同單位的同事告訴我
「她卡片竟然也不見了!超扯的!」
我上週六去現場處理時,還有清楚看到同事的卡片,放在一個大夾鏈袋裡,一張巴掌大的
紙條寫滿卡片所有人資料,我還特別line她提醒她去拿回來。
結果她今天早上訂的外送送來,外送員說還沒結帳,請她下午再去店裡拿卡片,下午同事
過去拿,店員就說:
找~不~到!又一張寄放的卡片消失了!
該MOS分店這陣子店長應該會很忙!
※ 引述《wild (逆轉勝)》之銘言:
: 因爲工作需要訂早餐,去年十一月辦了一張mos二代卡(記名),辦卡時店員告知,可

: 將卡片寄放在店內,之後線上儲值就可直接從卡片扣款,不用多跑一趟!店員還展示,

: 多公司都將卡片寄放在店內的,要我不用擔心!因此這張卡片從新辦到現在,照理說不

: 離開過該店。
: 前幾天準備再訂早餐,開啟app卻發現卡片被盜用!裡面多了一筆其他卡片轉入的金額

: 約300多)還有多筆其他分店的消費,之前的點數也幾乎被用光~
: 早上去詢問,剛剛店長來電解釋說是
: 「店員誤將我的卡片當成新卡售出!」
: 讓另一位客人將一代卡的餘額轉移到我的卡片裡。
: 舊卡卡號可以重複出售?
: 卡內金額轉移時,不會和顧客核對金額?
: 卡內點數不同,也不會確認?
: 想請問大家店長的講法是有可能發生的嗎?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9-05-20 19:35:00
感覺是內賊啊...
作者: medama ( )   2019-05-20 19:36:00
扯 都已經出過事了還不警醒一點
作者: bluecat5566 (少冰半堂本剛)   2019-05-20 19:44:00
這也太扯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9-05-20 20:21:00
我覺得應該要報案了吧
作者: mytoychiu (\(≧﹏≦)/)   2019-05-20 20:27:00
這間店也太誇張了吧
作者: abbry (就沒有齁)   2019-05-20 21:00:00
說不定誤售不是真實狀況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9-05-20 21:04:00
如果客人的卡片是如你看到的放在夾鏈袋而且有寫資料,這不可能是誤售吧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9-05-20 22:13:00
可能誤食了吧
作者: fayjai94888 (noobani)   2019-05-20 22:40:00
超怪 感覺有內鬼 不過也是有誠意 金點轉現金
作者: cufish0602 (異想幻魚)   2019-05-20 22:40:00
感覺不單純啊
作者: rmoira (R)   2019-05-20 22:52:00
呵呵 店員說可以放卡都不要信 搞丟一次就飽了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05-20 23:11:00
感覺案情並不單純
作者: sam613 (Hikaru)   2019-05-20 23:14:00
作者: miniuser (=.=)   2019-05-20 23:56:00
看起來比較像是手底下的人亂搞 店長背悶鍋
作者: koukuco (雙角踏出戰火)   2019-05-21 00:05:00
感覺是有店員手腳不乾淨啊,反正出事了是店長賠,還是他們有辦法看監控抓出是哪個店員搞的?
作者: AquaSKY (倢)   2019-05-21 01:18:00
這有狂,我不認為店長經過這次事件之後,會沒告誡自己家的店員要注意卡片遺失的問題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9-05-21 11:43:00
說不定在這之前就不見了?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9-05-21 14:07:00
2篇看下來,我覺得是mos員工拿去刷的你應該客訴給總公司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9-05-21 17:00:00
我覺得有一種情況是有內鬼 告一波還可以賺一筆
作者: gogoworm (溝溝蟲)   2019-05-21 21:17:00
為下個顧客著想是應該吉,但不想走法律程序也能理解
作者: Goog1e (咕狗)   2019-05-22 15:56:00
警察都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有備案這種東西 要嘛公訴罪的就用告發 不然就你自己提告
作者: rooo2012 (幸福)   2019-05-22 18:08:00
直接回報總公司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9-05-22 18:34:00
站長提告也有錯,是你要先告該分店,分店長再告店員業店長提告務侵佔,警察這種說法就是間接叫你別鬧,別煩我們
作者: whhw (人有羞恥馬無所謂)   2019-05-22 21:53:00
大概是鴿子不想未破數+1吧…
作者: Mozai (末仔)   2019-05-23 17:25:00
警察這樣就是吃案,可以打110投訴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9-05-23 18:39:00
業務侵佔的確是應該由店長報案沒錯,po主的情形跟警察報案,應該是報使用你卡片的那位客人侵佔,而這個客人是誰就要請店家提供資訊給警察,這樣才會迫使店家正視是否根本不是客人,而是員工業務侵佔
作者: demonik (白鷺鷥山)   2019-05-24 02:04:00
噓警察水準
作者: garcia (極惡外星人)   2019-05-24 16:35:00
所以原本的儲值被店員幹走/盜賣了?怎麼看起來像在搞店長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9-05-25 10:23:00
不是吃案好嗎 你又不是業主怎麼告店員業務侵佔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5-27 18:15:00
他可以告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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