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8-07-24 13:44:19
板規
2-7.意圖以一己之力改變推噓文評價,而進行數次無意義之推噓文者,水桶2週以上。
如:連噓:此ID必噓、來亂的、再噓、不噓不行 達數次無意義之噓文
連推:幫補血、聖光術、抵銷廢噓 達數次無意義之推文
==
經#1RIAAGr_當事人檢舉
guohuo於該篇文章進行多次無意義之噓文
噓 guohuo: 別在衝文章數了07/14 07:48
噓 guohuo: 再07/14 07:49
噓 guohuo: 洗文章07/19 20:17
噓 guohuo: 同樣一篇文章卻在fastfood songshab food重複發文07/22 15:14
噓 guohuo: 修正樓上打錯的部分 SongShan版07/22 15:16
水桶兩週處分
作者: guohuo   2017-07-14 07:48:00
別在衝文章數了再洗文章同樣一篇文章卻在fastfood songshab food重複發文修正樓上打錯的部分 SongShan版
作者: aitama (aitama)   2018-07-24 14:25:00
這叫無意義? 還真玻璃現在講出事實也要被水桶喔 多板PO文還怕人說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18-07-24 14:28:00
他只打了兩次 改了兩次錯字 怎麼會無意義
作者: DongWooNeKo (DongWooNeKo)   2018-07-24 14:31:00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8-07-24 15:19:00
不太意外啦,前陣子板規1-13 2-8的修訂,完全就是板皇心態啊 板皇自由心證有罪推你有罪 你自己要證明你無罪^定不然就水桶一個月加劣退 以法律基本常識來看 這真的非常誇張XD 尤其PTT管理層又很迂腐 自由心證層層相護層出不窮啊
作者: KBTIT (諸行無常)   2018-07-24 15:36:00
次數是有討論空間啦 不過人家檢舉了版主也不能不辦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8-07-24 16:08:00
自己改錯字還要用噓是蠻無意義的沒錯啊…
作者: re10ne25 (Cafè Misto)   2018-07-24 16:11:00
衝文章數是事實的話也不能說出口嗎 只是表達沒那麼好
作者: LIN6627 (70)   2018-07-24 16:11:00
玻璃= =只噓一次不會被水桶吧
作者: re10ne25 (Cafè Misto)   2018-07-24 16:13:00
哇嗚 剛剛才點選文章連結 他噓到星巴克版主的文章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8-07-24 16:14:00
就算是星巴克版主 還不是要被版友噓文!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8-07-24 16:33:00
靠邀XD 莫名其妙印證了我說的 尤其PTT管理層又很迂腐
作者: p4585424 (germanophile笑笑ㄛ)   2018-07-24 16:34:00
不能噓嗎?改錯字不算主張的一部分嗎?難道改錯字還非得推文不成?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8-07-24 16:38:00
一堆違反憲法或普世價值的板規 管理層都還可以爽爽執行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8-07-24 16:41:00
有箭頭阿!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7-24 16:58:00
因為是板主的文所以要歌功頌德囉?
作者: s7598261 (阿維)   2018-07-24 17:40:00
講事實叫無意義喔?阿你版主不就好棒棒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8-07-24 17:46:00
有關板規2-7的適用部分,於前板主修正後(#1KNXvlrP)即無任何的先例,本次的判決是否適當,稍晚有空時會自行反思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8-07-24 18:12:00
反思給推 等結果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18:40:00
確實可議,前兩則有連噓之嫌,但後兩則有新的資訊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8-07-24 19:05:00
什麼叫違反憲法? PTT不是適用私法自治嗎? 甘憲法什麼事如果PTT有訂一個最高指導原則,就類似憲法的最高位階一樣,那個板板規如有違反當然還有得講,拿憲法還說嘴真的是扯遠了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8-07-24 19:25:00
要改正你沒有箭頭能用嗎?改個錯字還要等到噓文CD完再噓一次?
作者: Lesterz (力大魚閉)   2018-07-24 19:36:00
這條本來就是自由心證,不過也很少看到有人這麼玻璃的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07-24 19:37:00
這位真正只算噓兩次吧 而且中間隔了8小時 沒有無意義連噓的問題啊他cd完後來看到才改不行嗎? ptt本來就有推噓文功能 人家改個錯字也要強迫他用箭頭?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18-07-24 19:58:00
只要噓文兩次就算多次無意義嗎?他也有內容啊
作者: lsps40803 (★嘻哩波囉★)   2018-07-24 20:01:00
請問跟版規的例子比起來這個哪裡無意義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0:05:00
改錯自我覺得滿沒意義的字單然改錯字是常有的事,強迫一定要用箭頭太over當但要是每次改錯字都分開算無異議推文 他那篇已經2次了*無意義get到我的點了媽?嗎又即便是一串有意義文字,硬要等CD分段都推/噓,也是很惱人,但這次就先別管那種更少見情況吧~若確定改錯字不在此線 會成為板規漏洞 看我推文即可知限
作者: LIN6627 (70)   2018-07-24 20:23:00
所以你想說他連噓12次?
作者: s7598261 (阿維)   2018-07-24 20:23:00
私法能超越憲法嗎?好奇問問
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   2018-07-24 20:25:00
親衛隊最喜歡用極端的事來護航什麼是假議題?就是像樓上某樓一樣直接佔十幾行洗一片用沒發生的事來類比目前發生的事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0:26:00
我還沒說完。該條板規一定得有人出來主觀判定。但由此例可知主觀範圍過大,有必要加客觀條件進去限制。但要注意絕不是改錯字一律放行。我個人看比較妥的方法是總量限制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07-24 20:37:00
改錯字跟無意義推噓文本來就是兩回事 你個人覺得沒意義是你的事 板規沒有規定板友不能改錯字 不然你上面那串連推一定讓你進桶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0:39:00
我是帶著進桶的心理準備這樣做的啊~說來也是奇怪 人家改兩次能忍 我改四次不能忍若要說我是明顯蓄意,難道能確認他兩次改錯不是蓄意噓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2018-07-24 20:42:00
通常會拿憲法來說的都是上綱上限自己都搞不懂憲法的人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0:47:00
極端這點我不置可否,若我極端,那極端/2還有極端-2算不算極端?沒發生的事 我不認同,我在做的事="用改錯字的機會推/噓文"
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   2018-07-24 21:38:00
等於?原來把人打個半死等於走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人你把推文改成四則而且後面兩則過八小時以上再回,才是等於,滑坡理論真的笑死乾脆以後限制噓文間隔時間24小時好了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7-24 22:10:00
要正當化自己的判決很簡單 來個有權單位針對無意義三字給出解釋不就好了?還是讓po主開心的連續推文都是有意義不爽的都是無意義???還是連有沒有意義都是自由心證唷???
作者: p4585424 (germanophile笑笑ㄛ)   2018-07-24 22:16:00
噓文是他的主張,改錯字難道不是其中一部分?為何不能也噓?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8-07-24 22:18:00
感謝板主!感謝大家的意見,拍謝,是我跟板主檢舉的他在各大板不停噓我只因我在雙和板上水桶他兩次,他後來不停騷擾我後被我檢舉開了一共五張罰單這些都可以在violation板上查到
作者: lkk61432 (l0)   2018-07-24 22:20:00
挖 那這篇連推12次的也可以一起嗎?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8-07-24 22:20:00
自此他不停到各大板找我文章噓文的確,他噓文刻意只找跟我文章有關的內容來噓我拿他沒辦法,但這一次碰巧他連修正文字也要連噓很多次我只好跟板主檢舉,拍謝也讓板主難做人希望大家也能體諒一下,其實是我受不了而檢舉的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2:23:00
拜託不要學到新名詞就在那亂套,根本就沒有坡讓你滑。無意義推噓的次數和時間根本無關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8-07-24 22:24:00
私人恩怨公報私仇還要人體諒?LastAttack B嘴 別用討人厭的方式來舉例你要就直接講什麼總量來判決就好 故意推一堆礙眼又模糊焦點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2:27:00
何來模糊焦點?願聞其詳~抱歉,自動選字體諒一下~ 呵呵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8-07-24 22:28:00
自己看你那段蓄意礙眼的推文衍伸多少留言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2:28:00
我被桶當然應該一起,因為我做了跟本篇g大一樣的事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8-07-24 22:29:00
我就不衍伸下去了 你自己最清楚XD
作者: rmoira (R)   2018-07-24 22:29:00
拿你私人的他板事務要大家體諒?蛤?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2:30:00
我已經說了非蓄意~難道要因為我剛剛句尾的呵呵來判定?真主觀啊==談公私才模糊焦點吧。板主因檢舉依板規做判斷,被認為太過主觀,那該動的應當是板規。除非確定檢舉人與板主有不當聯繫,否則跟檢舉人是誰並無關係吧。又若是板主看到認識的人自己放水,那做錯的也是板主非檢舉人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07-24 23:01:00
你做了跟他一樣的事? 人家隔八小時才出現就被該該叫 你你做了跟他一樣的事? 人家隔八小時才出現就被該該叫 你你半小時內含改錯字連推快一頁沒意義的東西叫跟他一樣?笑死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3:03:00
不要模糊焦點,無意義推噓次數跟推噓時間不該有關聯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07-24 23:04:00
KUNI大 他板事務的私人恩怨拿來這裡檢舉不覺得很怪嗎就事論事 你也是其他板的板主應該能夠判定 他改錯字真的有踩這條板規嗎Last你才在模糊焦點吧 改錯字=無意義?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3:05:00
所以我上面改的那幾次有意義嗎?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8-07-24 23:06:00
拍謝,我知道很難,這也是他的目的所以我也只能按照這一條板規跟板主檢舉,但事實是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3:06:00
有的話怎麼又說"含改錯字連推快一頁沒意義的東西"?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07-24 23:07:00
憑什麼你覺得無意義 全部板友就要這麼覺得? 這裡你說了算? 你為反而反你覺得有意義嗎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8-07-24 23:07:00
他的確沒必要做到這地步,他在任何一個板都噓(近期所有ALLPOST查到的)我的確困擾,我也知道他是故意的但認可我還是得尊重板主,所以我很客氣地問板主該怎麼辦那時還只有兩個噓板主說他會觀察,而他的確後來又真的繼續噓下去阿,寫錯,一開始是三個後來隔幾天又繼續噓兩次,變五個我只能說感謝板主願意處理,因為我也是因為板務被這傢伙糾纏到今天。拍謝,也讓大家因此吵起來,在這裡請容我說聲抱歉ps.我不是故意要推的,只是想太久才打出來,cp就消失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4 23:14:00
所以我就問你,用改錯字夾帶推噓有沒有意義?若有,皆大歡喜,連我也不會被桶。若無,此次判定僅是依板規來,板規要不要動才是重點,而我也理當一起被桶。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2018-07-24 23:28:00
挖喔。要別人閉嘴耶。這是哪來的大人物呀?說別人行為討厭之前先看看自己嘴臉吧。閉嘴?你哪位?
作者: sm076198 (killer)   2018-07-25 00:04:00
他就到處噓阿!這ID不是有名的.....
作者: beyvaisu (北va喔)   2018-07-25 00:08:00
挖賽 噓文數量那麼重要喔?內容都不用看就可以桶嚕???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8-07-25 00:36:00
內容就改錯字夾帶噓文。但他洗文章數也都不假,請問對此行為有任何辦法嗎?還是只能噓文?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07-25 00:51:00
請問板主的“惟本篇之水桶公告僅有暫時效力,仍需視最終結果而定。”是什麼意思呢? Last的行為您也說了是同標準檢視 那請一併讓他入桶感謝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8-07-25 00:52:00
。。。。。。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8-07-25 01:12:00
回LastAttack:可以噓阿,只是不能一直拿著同一句話噓回roshe8780:意即有可能改判,也可能維持原判決,如維持則會一併處理,明日將決定最後結果。
作者: a5401920 (s h p)   2018-07-25 01:18:00
請問何謂改變評價?評價是指文章價值嗎?還是個人主觀的評價呢?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8-07-25 01:20:00
評價就是推噓數
作者: a5401920 (s h p)   2018-07-25 01:22:00
那要改變多少呢?本條的規定是在保護文章對當事人(該Id)可能的收益及資訊的正確性或是對該Id的名譽嗎?每個人對該文章的評價都將改變推噓數而且一定有意圖,因為推噓時一定是要改變推噓數還是意圖有什麼特殊解釋嗎?順便一問開分身算是一己之力嗎?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8-07-25 01:41:00
關於本條請先閱讀#1KNXvlrP
作者: a5401920 (s h p)   2018-07-25 01:46:00
可以理解理由但關於一己之力、改變評價的部分希望版主能夠說明且若是為了制衡1-12那為何連續推文也要納入範圍呢?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8-07-25 02:11:00
這個ID行為惡名昭彰 桶的好 沒被站方退註很客氣了
作者: FCUGod (逢甲神)   2018-07-25 03:50:00
桶的沒道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25 08:05:00
扣掉該文原po跟噓文者私人恩怨,這種噓法是惡意啊…不懂不桶的人是覺得他可教化?#1RI_y4GZ (fastfood)請參考這篇的噓文
作者: Haine (wee)   2018-07-25 10:39:00
一碼歸一碼不以人廢言 版主你判得不太有說服力阿以公告文這篇來說 沒有到影響閱讀那種地步
作者: a5401920 (s h p)   2018-07-25 11:12:00
如果版規目前的方向是行為取向那就應該看這個I'd這次做了什麼,而非去追過去的
作者: Haine (wee)   2018-07-25 11:17:00
他們自己恩怨結在別版的事情在這邊用行為模式是不成立的,版主大大這種桶法幾乎等於跨版桶人了
作者: LIN6627 (70)   2018-07-25 11:22:00
所以現在噓文還要怕被身家調查整個PTT推過的文都會被翻出來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07-25 11:40:00
姑且不論他的心態是不是故意的 以板主列出來的5個噓文中間隔了八小時且其中兩個就是單純改錯字 字面上來看哪裡看的出他是惡意或是可不可教化? 很明顯就是他們私下在他板的恩怨啊 拿來這裡幹嘛
作者: a5401920 (s h p)   2018-07-25 11:49:00
行為人刑法跟ptt價值不符哦你484沒有ptt價值XXXXD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8-07-25 12:04:00
才剛把人家點出來馬上就被私信惹 哭哭
作者: ac06162 (噗噗)   2018-07-25 12:53:00
幫補血 聖光術
作者: vincent30708 (vincent30708)   2018-07-25 13:00:00
很少人會改錯字還刻意等CD的吧 而且後面幾個噓明顯是無意義針對阿 不懂有什麼好吵的
作者: zChika (滋琪卡)   2018-07-25 13:18:00
笑死,連推12次有夠壯觀
作者: hentitan ( )   2018-07-25 13:40:00
他沒有刻意等CD 因為噓的正常CD時間是3分鐘 他沒有等
作者: AioTakumi (抱歉 我不跟豬打架)   2018-07-25 13:56:00
hater連噓是影響評價 支持者連推不就是帶風向?看到XX就噓 不也有XX大必推的情形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8-07-25 14:09:00
我覺得不行
作者: vincent30708 (vincent30708)   2018-07-25 14:19:00
連推你可以檢舉阿 不告不理沒聽過嗎看到錯字想改馬上就改了 還要等三分鐘喔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8-07-25 14:32:00
咦,好奇問一下,沒等CD還有辦法連噓是怎麼做的?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07-25 14:41:00
其實出乎意料地簡單唷樓上想學嗎?嘻嘻 :P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8-07-25 14:43:00
開不同視窗或是重複登入就可以了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8-07-25 14:45:00
原來是這樣的阿...感謝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07-25 17:27:00
真的很好笑欸 人家不能後來才發現錯字嗎? 還要控制別人馬上改錯字還有一定要推文 是國文老師嗎…
作者: Innofance (Innofance)   2018-07-25 17:33:00
幫補血。說真的我自己改錯字不會等CD會用箭頭,改錯字也在噓不是連噓什麼才是連噓還是說改錯字也算有意義噓文?受教了我覺得死的好啦,又沒規定不能重複Po文又愛在那邊紅明顯,活該死好
作者: gogoworm (溝溝蟲)   2018-07-26 00:24:00
看到有人用滑坡理論簡直笑死 wwwwwwww
作者: summer616 (summer)   2018-07-26 09:04:00
到底水桶他有什麼問題嗎 怎麼一直偏離主題
作者: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18-07-27 07:08:00
阿市不能噓文逆其實重燈就能推了 不用等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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