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PM ( )
2025-10-19 11:04:10※ 引述《yubpevm2 (冏)》之銘言:
: 女子醫美注射精靈針後竟失明 卻因無法舉證遭判敗訴
: 2025-10-15 14:23 聯合報/ 記者
: 巫鴻瑋/高雄即時報導
: 高雄市一名女子小鈴(化名)前往醫美診所做醫美,在醫師鼓吹下改作俗稱「精靈針」的
: 醫美療程,沒想到臉上後卻感到劇痛不斷嘔吐,之後右眼更失明,讓她怒告醫師及診所求
: 償500萬元,不過法官認為失明為醫療風險之一,女子也未能舉證醫師的醫療疏失,因此
: 判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 判決書指出,該名女子小鈴從2017年間起陸續前往左營的某知名醫美診所就診,2021年5
: 月5日,她前往諮詢療程,替她看診的張姓醫師卻建議她改施打「精靈針」效果更好,小
: 鈴因此同意施打,沒想到施打過程中,她卻感到劇痛與噁心嘔吐,醫師讓她短暫休息後稱
: 是正常現象,繼續完成施打療程。
: 沒想到小鈴回家後卻出現右眼腫脹,隔天更視力惡化,嚇得她到耳鼻喉科診所看診,但連
: 一般診所都不敢收治她,告知小鈴她有可能癱瘓,要小鈴趕快到大醫院,但小鈴在一般診
: 所看診完後又回到醫美診所,而醫美診所的醫師只告訴她是水腫,開了消炎止痛藥就讓小
: 鈴離開。
: 小鈴不到兩天後就幾乎看不見,緊急到高雄榮總急診,但急診便告知小鈴因血管阻塞「右
: 眼沒救了」。後續經其他醫院診斷也確認,小鈴因右眼視網膜動脈阻塞,合併神經萎縮導
: 致失明。
: 不過醫美診所及張姓醫師都否認疏失,辯稱在療程前即完成風險說明與同意書簽署,施打
: 過程皆依照醫療常規執行,且小鈴療程結束後仍可自行騎車返家,顯示當下並無視力異常
: ,隔天也只有右上眼皮輕微腫脹,屬一般術後反應。
: 橋頭地院依據醫審會鑑定結果指出,「精靈針」仿單明載如誤注入血管可能導致失明,但
: 醫師採用鈍針施打,程序與醫療常規相符,醫審會也認為,小鈴視網膜動脈阻塞與施打時
: 程接近,無法排除兩者間有因果關聯,但張姓醫師在施術過程中並未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
: 意義務。
: 法官認為,醫美醫師的醫療行為屬可容許之危險行為,法律重點在於過程是否符合法定醫
: 療標準,而非結果是否理想,小鈴未能舉證醫師施打過程有疏失或違反醫療規範,因此判
: 小鈴敗訴,駁回小鈴500萬元的求償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好可怕!!
所以只要"風險說明"與"同意書"簽了 診所就有保護傘
如果我是診所,我會在"風險說明"把所有的可能都寫上去,甚至可能死亡,都寫上去自保。
另外,是不是應該要求,診所再把這些"風險說明"同意書上 所列的可能,
都用筆圈起來(例如包含可能失明、可能死亡),請顧客在圈起來的地方簽名,
不然就跟保險單或投資金融單一樣,字很小,密密麻麻,
顧客確定有被完整告知可能的風險嗎?
應該要像保險單或投資金融單一樣 做
"善盡告知義務"(關鍵字圈起來、顧客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