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醫美5大高危手術 將限「專科醫師執刀」

作者: Freylor (Freylor)   2018-05-21 18:05:29
為管理醫美亂象,衛福部針對五大高風險醫美手術項目,指定專科醫師執刀,另外,未來
執行輕、中度靜脈鎮定注射,須額外有另一名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在側,否則將違反醫療
法,最重開罰廿五萬元。修正草案預計五月底預告,最慢年底公告施行。
國人愛美,醫美市場近年「吸金」,再加上並未限制醫師施術資格,不只外科醫師投入,
甚至有未取得專科醫師的住院醫師、平常不開刀的內科、小兒科醫師,為民眾進行醫美手
術,造成醫美市場亂象不斷,整形猝死事件頻傳。
衛福部前年修訂「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將醫美分為美
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針劑注射、美容醫學光電治療。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考量
民眾安全,要求高風險醫美手術,須由特定專科醫師執刀。
衛福部訂出的高風險醫美手術有五大類,為臉部削骨、臉部外其他部位削骨、中臉部拉皮
、抽取量為五千毫升以上脂肪、腹部整形。石崇良表示,中臉部拉皮是近年常引發醫療糾
紛的手術,中臉部神經豐富,有些醫師在施打玻尿酸時,可能沒有打準,造成民眾臉歪嘴
斜,甚至有喪命的風險。
若非列舉的特定專科醫師想投入高風險醫美手術,外科系醫師需曾參與十例高風險醫美手
術,另再上卅二小時的學術課程並取得專科醫學會證書;內科系的醫師,除比照外科系醫
師,還需取得相當於外科專科醫師訓練三年的課程證明。
石崇良表示,現行規定為醫美手術執行全身或靜脈注射麻醉,至少要有一名專任或兼任麻
醉科專科醫師執行業務,未來若執行輕度、中度靜脈注射麻醉,執刀醫師之外,還需有另
一位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在側,否則將依法開罰最高廿五萬元,嚴重者可吊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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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聞有點疑惑
是其他科系的醫生除了那五項醫美手術
不用任何證明跟訓練就可以做其他醫美手術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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