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覺得本版的發文可以更透明一點

作者: herpes (離家出走)   2017-09-23 13:16:31
謝謝版友建議。
最初制定版規時,即考慮開放醫療院所及價錢項目可能帶來的併發症。
在此說明。
《醫療法》第 9 條規定:
「本法所稱醫療廣告,係指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達
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
《醫療法》第 84 條規定: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網路上的宣傳,同樣屬於醫療法管轄範疇。
本版諸多網友分享經驗,哪些資訊可以放,哪些資訊不能放,
都在主管機關(各地衛生局)的規範當中。
根據衛生署(現為衛福部)公告,醫療廣告是可以刊登項目跟價錢的。
只要是符合醫學倫理,傳遞正確醫療資訊,提供就醫指引,維護病人安全為原則上,
得予容許登載或播放之項目,包括以下四項︰
(一)疾病名稱。
(二)診療項目、檢查及檢驗項目。
(三)醫療儀器及經完成人體試驗之醫療技術。
(四)醫療費用。
但是很不幸的,醫療法第八條就明訂只有醫療機構才可以做醫療廣告。
詳情可參照下面網頁說明
http://goodfamelawfirm.webnode.tw/news/何人可為醫療廣告?/
『縱使沒有不法營利或醫療行為,但若顯然在用語中已含影射醫療業務詞句廣告,
招徠醫療患者之意圖亦十分明確,意即「客觀上具有刊登醫療廣告資訊行為」且
「主觀上有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訴求,當然就是醫療法
所規範之醫療廣告;且醫療廣告之管理,目的在於使國民對醫療廣告之認知係
合法立案之醫療機構所為,自然行為人有無醫療行為或是否營利,並無直接關聯。
縱使醫療行為未收取報酬,仍不能以此主張其醫療廣告之合法性,其並非醫療機構
卻仍為醫療廣告之行為,應屬違法。』
本版諸多熱心網友的心得分享,若涉及上列四項
(也就是版友希望公開的診所名稱、項目、價錢、等等資訊),
在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就是醫療廣告,而版友即使本心只是分享,
並不是要幫診所打廣告,仍然可被認定為觸法而遭受處罰。
在醫學美容版的諸多版友分享經驗的同時,也有不少法律問題產生。
比較幸運的版友在自己或版主來的及發現並提醒修正或刪文後,沒有遭遇麻煩。
但也有些版友很不幸的被正式請去說明或受罰。
(也許是版上有潛水的相關同業很認真在檢舉)
這也是為何版主在置底文章提醒大家:
[公告] 版友發言表達意見時,請留意可能併發症...
所以版主在此特別再次提醒大家,
正因為這是個公開的園地,
版友必須要為自己的言論負法律責任,
請您在發文的同時,
務必小心可能發生的、無法預期的、從天上掉下來的併發症......。
醫學美容版版主 herpes 敬告
※ 引述《spp782002 (3M)》之銘言:
: 相信板友們都知道,每次只要有生火的經驗分享,都會很想知道是在哪做的,多少錢?
: 是說明明版規沒有規定不能寫診所醫生價錢,但每次有人貼心得文都一定會說 "怕違反版
: 規、怕被說是廣告,所以不直接說是哪裡做的唷",然後下面就會有一大串跪求資訊的推
: 文...
: 所以我覺得,要不要乾脆更改發文格式,發心得文最上面都直接註明診所醫生費用,雖然
: 每個人的狀況與收費必然不同,但想必大家也只是想抓個大概的預算當參考
: 也許有人會問,這樣不是會有廣告的嫌疑嗎?我想說的是,難道現在板上的廣告還不夠多
: 嗎?我認為直接接露這些資訊反而更公開透明,大家都能看到而且可以互相討論互相參考
: ,也可以跟自己的經驗做比較
: 類似的像是美髮板,以前也都是大家在那邊私訊哪間沙龍哪個設計師剪染燙護多少錢,現
: 在改成公開資訊格式搭配照片分享,覺得風氣比以前曖曖昧昧的好很多
: 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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