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統一發票獎金大量小額消費套領 財政部將不給獎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21-09-10 23:07:03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9100035.aspx
統一發票獎金大量小額消費套領 財政部將不給獎
2021/9/10 09:56(9/10 11:3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0日電)防堵藉大量小額消費「套領」發票獎金情形,
財政部預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針對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取
得大量發票情形,將不予給獎,預計最快年底完成法制作業上路。
觀察過去大量小額消費「套領」發票獎金情形,去年(2020年)就有1位高雄男
子2個月內跑遍各賣場,購買新台幣1元購物袋或2元白包袋,一共買下上千個,
就為了增加發票中獎機會,最終單期對中8400元,引發關注。
根據審計部2020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分析2019年11、12月至2020年9、
10月等6期電子發票領獎清冊,發現有64人中獎次數逾百次,其中2人甚至中獎次
數逾2000次,推估原始取得電子發票張數約40萬張,平均每天取得1000多張發票
,顯然非正常消費。
觀察購買品項,中獎逾百次者多是大量購買1元塑膠購物袋、支付小額電信費或
服務費、儲值小額遊戲點數等。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分散消費或分散付款,取得大量
小額統一發票,以不合常規方式套取中獎獎金,已有違與統一發票給獎目,為保
障一般民眾發票中獎權益,維護社會公益,因此修正給獎辦法。
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明定以不合常規方
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分散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將不予給獎,若已給獎,領
取獎金者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應追回中獎獎金。
預告期至11月8日,歡迎各界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表達意見,若法制作業順
利,最快年底前就可上路。
至於「不合常規方式」判斷標準,賦稅署表示,稽徵機關內部將有一套一制性定
義,但不便對外說明,避免有心人士規避。賦稅署強調,絕對不影響民眾正常消
費發票領獎權益,只要是實際消費、購買,沒有在短時間內異常密集的小額消費
,就不會受影響。
賦稅署表示,現行已有相關防弊機制,運用大數據資料庫從營業人稅籍端、統一
發票開立申報端及異常兌獎人資料等,在發票領獎前、領獎中及領獎後層層把關
,近年已查獲多起重大不法冒(詐)領獎金案件,並配合檢調偵辦,追究不法刑
責,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楊凱翔)1100910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09-10 23:12:00
有哪種人一天消費下來一千多張發票 ...
作者: since5566 (超老派)   2021-09-10 23:38:00
跑一堆店買一堆塑膠袋與白包的 在現有機制下 時間太多他爽就好 我真的不認為追他獎金有啥意義(他的總成本肯定高過獎金太多 這種是想中大獎執念型-就像艋舺公園算牌眾 你阻止他 他越買 與其打他不如褒他) 反而是一天1000多張的這種才需要注意(利用期望值與價差套利) 大概是利用電商進行程式化交易吧 雖然只是臆測 但廠商很可能是認識的或根本當事人設立的抱歉,我不知道樓上版主(前篇有說推文太多不易閱讀),前篇我就不繼續回了,相關議題我就說最後幾句,我剛看了別版其他相關文章以及多數人的回覆,我自認我把思考模式、如何思考、為什麼這樣想、如何處理,講的很清楚,我當然不認為會被採用,但只是覺得這樣做亦可解決問題,而且疑慮更少(至少不用擔心是否被不合常規或被行政裁量或被請喝咖啡,正如上篇文推文,有很多人問這樣買會不會怎樣,看到規則因而擔心不知所措的人並非沒有),我當然知道所有的做法都有好處壞處,我也只是熱血講出我的想法(上一個熱血是在超商福袋卡設定期限-若開啟禮券福袋化,規避禮券規則,消費者很可能回到過去被割韭菜,付了錢卻變流水,再上一個議題則是超商剩食政策是否真的減少剩食-若沒有,如何才能解決),有利益相關的人肯定有人看了不會愉快,但這些問題我都有做功課,都有就能夠看到的公開資訊試圖充分了解,我甚至算過雲端發票的期望值(這是可以算的,1-8月電子發票50億張左右,雲端發票使用率目前40%,1-8月共開出20億張左右的雲端發票,1-8月總獎金約22億,一張雲端發票專屬獎的期望值約1.1元加計傳統獎項後可達2元多),並試圖提出一條處理之道,說實在話,如果沒能引起共鳴,我也就算了,我自己不會買福袋卡放過期(但我在店裡遇過拿出過期福袋卡的顧客,店員馬上說這過期囉,不能用了,我幫你丟掉好不好。顧客就這樣讓他丟掉,這個幫你丟掉好不好,如果是公司的指導的,大概會有很大的爭議),剩食報廢了也不是我賠錢(先不提糧食危機與浪費問題,大量生產後塞貨的方式是否合理),更遑論我也沒去買一堆塑膠袋或白包。我只是覺得這樣更好更能保護消費者(但廠商沒有要保護消費者,消費者也沒想過保護自己,而過去曾有消保官說百貨福袋內的商品券不能設期限,這次卻沒有出來了)、更能真正解決"剩食"浪費(但對廠商來說顯然競爭與利潤更為重要)、更能避免疑慮(對岸搞信用評分機制起碼還講了規則,本國公家機關卻設定高不確定性辦法。不要做壞事會有報應。什麼事不能做? 為了避免你不被抓,你被抓了就知道。這不荒謬嗎?)。前篇有人說我就繼續希望吧,就我立場我也沒抱什麼期望啦,發票獎金的事,就這樣,想說的能說的都說了。占用並製造了難以閱讀的空間不好意思囉。
作者: insu36 (翔哥)   2021-09-11 09:15:00
同樓上想法,追這個其實真的沒啥意義,畢竟人家也是花時間正常買賣消費,給予發票很正常,除非是那種同一時間同時買1000個袋子,卻要求開1000張發票的這種才需要查吧,看新聞看起來該名男子只是買量多且地點分散,但沒有要求這樣做(店員通常也不可能鳥他這種要求),如果他是營業人才有查的必要。若政府真的要度絕這種事情還是要從你源頭做起啊,例如幾元以下不給獎,或是幾元內免開發票,不然拿這種正常取得發票的人來開刀真的很沒意義,該去查的是逃漏稅的人跟欠稅大戶吧
作者: dunn (月光遺留下深深嘆息)   2021-09-11 10:34:00
也是因為開獎項目越來越多期望值上升才有人選擇套利吧?
作者: m9229003 (才德俱失是庸人)   2021-09-21 13:39:00
前篇不繼續回換回這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