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宜蘭無實體發票載具推廣FB粉絲抽獎活動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6-11-09 17:46:53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105年無實體發票載具推廣FB粉絲抽獎活動實施計畫
ㄧ、目的
為提升無實體發票手機條碼使用率暨本局網路社群租稅教育及宣導成效,藉由辦理抽獎活
動鼓勵民眾使用手機條碼索取無實體發票同時招募本局Facebook專頁粉絲,活動結合本局
官網宣導電子發票新訊、本局便民服務措施暨稅政新令,以建立民眾正確稅務觀念,樹立
本局正面形象。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三、宣導對象:一般民眾。(限本國籍)
四、活動時間: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五、活動網址:本局網站。(http://www.iltb.gov.tw)
六、活動方式
(一)參加資格
於活動期間完成以下3步驟,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步驟1:本局FB (https://goo.gl/dRvT4n)粉絲團成員或馬上按讚加入粉絲團。
步驟2:至官網(http://www.iltb.gov.tw)完成問卷。(閱讀訊息且留下資料)
步驟3:使用手機條碼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10張(得獎者,於領獎時需捐贈10張11~12月無
實體發票)。
(二)給奬標準
參加抽獎人數達下列標準者,依各標準給予得獎者每人禮券500元。
1.人數達250人,抽出20名得獎者。
2.人數達700人,抽出40名得獎者。
3.人數達1,000人,抽出60名得獎者。
4.人數達1,300人,抽出80名得獎者。
4.人數達1,600人,抽出100名得獎者
5.人數達2,000人時加碼抽出1名6,000元及2名2,000元禮券得獎者。
(三)抽獎日期:106年1月6日由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
(四)得獎須知
1. 中獎名冊於本局網站及粉絲專頁公布,請得獎者務必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
台「查詢發票及捐贈消費」畫面確認手機載具中無實體發票數量超過10張(網址
https://goo.gl/4D31y9),領獎時需於本局捐贈10張11~12月無實體發票。(得獎者需提供
本人手機條碼載具之『手機號碼』及『驗證碼』)
2. 參加人每位僅限一次,若重複中獎時,以最高獎額獎項為主,其餘獎項一律取消。
(五)領奬方式
1.領獎方式:應由本人或代理人持得獎者身分證及印章(本人可以簽名代替)親自領取,如
代為領取者,應提示得獎者及代領者身分證明文件俾供查驗。(得獎者身分證明文件以影
本替代者應另附授權資料),恕不接受通訊領獎。
2.領獎期間:自106年1月11日起至106年2月15日止,逾期或得獎者所留資料不實皆視為放
棄得獎權利。
3.各獎項所得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七、宣導內容
(一)購物消費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訊息(含0800-521-988專線)。
(二)無實體發票專屬獎相關訊息。
(三)各項稅務新知、地方稅簡介、節稅方法、本局便民服務措施及各項租稅教育宣導活動
訊息。
八、預期效益
(一)藉由本局官網及粉絲專頁宣導各項稅務新知、租稅常識及便民服務措施,供民眾知曉
,以提升網路公務行銷之績效。
(二)宣導民眾消費記得索取無實體發票,減少逃漏稅,增裕庫收、節能減碳並提升無實體
發票使用率。
九、附則
(一)活動對象限本國人士參加。
(二)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局之事由,致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遲延
、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發生,使其未獲獎項,本局不負法律責任,參加者
不得藉此異議。
(三)活動辦法載明於本次活動網頁中,凡參加本次活動,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之規範,
如參加者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情事發生,本局得取消其參加資格。
(四)本局保留獎品項目、活動期間之修改及中獎審核最終權利。
http://www.iltb.gov.tw/core/questionary/index.php?CntType=1&NO=115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