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賣家說上上個賣家不出貨

作者: YUreo (油咧油)   2021-05-25 13:31:35
※ 引述《akiko1103 (akiko)》之銘言:
: 標題不知道怎麼取比較準確orz
: 想問一下這個狀況該怎麼辦
: 我在蝦皮預購了一個不是很貴、三位數偏上的娃娃,賣家只說要等並且要求用匯款收了娃
: 娃大部分金額的訂金,我以為廠商出貨後就會寄給我了
: 最近看到有人在賣二手現貨得知廠商已經出貨(約四月底)跑去詢問賣家,賣家才跟我表
: 示她是跟別人收來的訂單,娃娃還在上上家那邊(這個訂單在我之前轉了三個人並且我不
: 知情)(還說上上家賣了好幾只娃給上家,可能要等全到貨才會寄)
: 讓賣家再往上問,第一任的賣家堅持疫情和緩才出貨,東西拿到手遙遙無期,前幾個賣家
: 因為錢已經收到了根本不急Q-Q
: 我有要求現拍附我網拍id 的商品照片了,本來不給我,在我強烈質疑商品的完整度才給
: 的但沒有我的id ,也不知道是真的有這個東西還是抓別人的圖...
(電腦排版)
一、試分析如下:
(一)依據蝦皮服務條款第11條的約定,履約保證只限定在使用蝦皮所提供的金流服務。
你已經直接向賣家匯款,所以你就不適用蝦皮的履約保證。
(條款網址https://shopee.tw/legaldoc/terms,你已經在註冊時同意了)
(二)賣家已經違反「商品上架規範」
(https://seller.shopee.tw/edu/article/658):
根據蝦皮的商品上架規範當中,在「您不能提供的資訊」裡面
提到「其他誘使消費者至非蝦皮金流、交易方式(例:電話訂購、私下轉帳、店面
購買)」
(三)所以這個情況下,蝦皮通常不會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因為你已經同意賣家的導外交易了,白話講就是:
「蝦皮既然已經提供比較安全的支付方式,但妳仍然選擇比較危險的方式,
就是『直接向賣家的銀行帳戶匯款』,所以這個後果就要由妳個人承擔。」
(四)再來就是,妳跟賣家的溝通方式,如果不是在蝦皮的聊聊上,基本上就會
更「導外」
因為我不知道你跟賣家的溝通管道到底是不是透過蝦皮,所以建議可以繼續溝通
退款,如果賣家溝通到最後直接消失,就可以報警,提供銀行帳戶給警察。
二、賣家如果消失,唯一可能可以逼對方出面的方式:報警,然後後會進入刑事訴訟,
你就是告訴人:
(一)警察會對該帳戶的原存銀行發送「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受理詐騙帳戶
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可以暫時凍結這個銀行帳戶的存提直至這件刑事訴訟案
件判決確定或是不起訴處分,這邊會有兩種情況:
1.帳戶如果真的是賣家本人的
警察會找到賣家,並且請賣家做筆錄,你就有機會接觸到賣家本人,並談和解
拿回你付完的錢。整件案件可能不需要起訴,或是緩起訴就可以結案。
2.帳戶如果是其他第三方支付的虛擬帳號
解釋一下,有一種詐騙叫做三方詐騙,模式舉例如下:
A在露天拍賣上下標B的商品,假設定價1000元,A選用ATM轉帳付款方式,並由
支付連產生一組限時的虛擬帳號。
A就在蝦皮或是像FB之類的地方,刊登一件商品,售價也是1000元,並且把這
組他剛取得的虛擬帳號提供給受害人C,C就會將款項匯入這組虛擬帳號(等於
C幫A付款給B),B就會出貨給A,因為第三方支付系統不可能辨識出匯款的來
源是誰,它只會知道已經收到匯款。
A就會從C的世界中消失,於是C就會跑去報警,警察就會去查這組虛擬帳號是
由哪間銀行所提供,然後銀行通常會表示這是第三方支付的虛擬帳號,同時如
果銀行收到前面講的通報單、簡便格式表,就會將這筆款項圈存住(凍結),
警察找上第三方支付業者後,就會調查這個虛擬帳號交易的賣家是誰。
但是這組帳號其實是一個完全不知情的賣家B賣的東西所產生的,賣家也出貨
了,只是賣家B也是無辜的,因為他也是被A害的,最後賣家也不是本案的實質
被告,這位B就會不起訴處分,然後你已經匯出去的錢也拿不回來,因為B也是
無辜的。
A就會跟某6X3T的人一樣,至今仍逍遙法外。這就是你往不知名的帳戶匯款可能
受到的風險。
三、假設賣家仍然可以連絡到,只是賣家仍然表示沒辦法出貨:
(一)賣家表示會延後出貨
但錢已經在賣家戶頭裡,你也不可能期待蝦皮的履約保證會在收到貨才向賣
家付款,等於你手中完全沒有籌碼,只能看你要不要相信賣家。
你也可以依據民法第254條給出一個期限,要求他在期限內交付商品,否則
賣家就應該要退款。
但因為本來你就沒有跟賣家約定交貨期限,再加上你知道這是預購商品,所
以比較像是一種「客製化商品」,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解約是有一點點困難
的(但如果你不知道這是預購商品,雙方也訂有交貨期限的話,就可以依據
民法254提出解約並要求賣家退款)。
但畢竟賣家也告訴你他是接接到你的訂單後再去跟別人購買(代購),只是
這部份就要看你是事前就知悉還是你詢問過後他才這樣講,會有差別,認定
上仍然要透過法院來認定,你勝訴後才有強制手段可以使用。
(二)這種情況下,賣家因為並未失聯,很難被認定有詐欺,只能透過民事訴訟,
請求賣家給付商品,至於能不能解除契約請求反還價金,就要看你是前面提
到的哪一種情形。但訴訟曠日廢時,就看你要不要走上這一條路。
(三)另外,比較常見的情況是
「看不出來商品是否有存貨,看起來是賣家在賣」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就
建議跟賣家限期給付商品,如果到期還是沒辦法交貨的話,就解除契約請賣
家退錢,但因為你原本付的錢就已經是「訂金」性質,代表沒有付完全部的
價金,你就比較難被認定為「不知道是預購」。
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我在蝦皮上看到一個A商品,也在購買前跟賣家確認是
否有現貨(通常我會問是否為台灣現貨),如果賣家回答「是」,我只要購
買,然後透過蝦皮提供的付款方式付款,賣家就有在「通常期間內」出貨的義
務,如果超過一定時間沒有出貨,我就會主動再詢問一次,這時如果賣家才表
明是由別的地方出貨,通常我就會取消交易,直接由蝦皮退款。
小結:
如果有更安全的交易方式,就還是不要私下匯款,如果仍然這樣做,風險就會比較高。
上面提供體制內的解法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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