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中國網紅在台直播賣雞爪 遭檢舉罰3萬離境

作者: kenshin078 (Esther)   2019-08-01 21:23:34
雖然3萬台幣不多、
總之違法是事實 某些推文可以不用再護航XD
新聞: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J90Zxk?utm_source=copyshare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日電)中國網紅李佳琦日前在台直播銷售中國雞爪遭檢舉,防
檢局今天表示,李姓直播主投案自白時稱用託運行李帶0.1公斤,約3、4隻雞爪來台,罰3
萬元後離境;檢疫疑慮待關務署說明。
防檢局組長周曉梅指出,這名直播主攜帶中國大陸鳳爪來台灣,並在電商平台直播銷售,
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及第45條之1的規定,防檢局7月31日接獲民眾檢舉後立即
啟動調查。
她並說,除請內政部移民署提供這名直播主在台停留旅館的訊息,並列入注檢名單,以便
於出境時予以攔檢裁處,主動查緝並全盤掌握。
周曉梅補充,李姓直播主今天上午主動出面向防檢局基隆分局松山機場檢疫站說明案情,
並坦言是用託運行李帶入台灣,約0.1公斤重、3到4隻雞爪,都吃完了;由於中國為高病
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新城病疫區,禽肉產品禁止輸入,依規定裁罰新台幣3萬元,李姓
直播主繳交罰款後已於上午10時搭乘長榮航空班機自松山機場離境。
前述違規情事,若是第二、三次違法,防檢局說,第二次罰30萬元、第三次100萬元。
由於不論託運或手提行李,目前防疫都採X光檢疫,何以沒有發現,周曉梅說,託運行李
由財政部關務署執行檢疫,防檢局無法代為說明。
防檢局重申,以上事件是透過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機制合作聯防的成功案例,各邊
境管制機關都緊密聯繫合作,呼籲國外旅客及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絕不要攜帶任何肉製品
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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