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檢舉仿品被通知要去檢察署??

作者: xabc4321 (番茄)   2016-07-06 08:58:45
原文以刪除
我是原PO
感謝大家的幫忙和建議
本人第一次去檢察署事情暫時告一段落
來報告一下狀況
因為原PO不想和賣家見面因此打了電話去檢察署找負責自己本案的書記官,了解狀況
並經由書記官傳達訊息給檢察官得知我的需求和狀況後,也順利的更改檢調時間,
所以當天並沒有和賣家當面見到
在要去地檢署前幾天瘋狂做資料(含LONGCHAMP的細節處) 閱讀資料(好像沒什麼用到)
還想去中華電信調來電通聯,因賣家有打電話來但我沒接到
(要通聯要七天工作天,小姐也說費用高,因此取消此念頭)
所以整個檢察署流程下來我只花20分鐘,也沒有我想像的恐怖
〈先感謝下大夜身為醫護人員的男友,睡不到2小時黑眼圈深深,又立馬陪我去檢察署〉
當天狀況拿著證人傳單先去檢察署報到→告知哪一間偵查庭
→ 簽名文件(為確保作假偽証〉→檢察官詢問從何處購入包包價格金額、如何發現包包
問題處、跟賣家之間的談話 →確認證詞跟書記官紀錄是否完整,簽名→領證人費
大致上的狀況就是這樣了!
其實檢舉仿品不難,只是要花點小時間做資料+跑保智大隊+檢察署
但是拿到證人傳單那一刻我真的有驚!!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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