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買完東西幾個月才說產品有問題?

作者: kam17789 (悟)   2017-10-15 17:54:46
請教各位大大,小弟賣的是玻璃罐頭食品,
今天有個客戶說他在5月買的東西未開封,但是裡面東西都發霉,
有傳照片給我看,照片上看起來確實是發霉,
保存期限到2018年,他總共拍了4瓶,
我看照片上有2瓶的瓶蓋有撞過的痕跡,
但是買家一樣說他是完全沒開封,
我請他將有問題的寄回,然後換新的給他,
請問遇到這種買家,大家會怎麼處理呢?
直接換新的給他嗎?
https://imgur.com/a/16Nkr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0-15 18:15:00
要聯絡廠商換貨你是廠商嗎?保存期限是廠商的保證期限就是,只是買家既然找你,那也沒辦法
作者: kam17789 (悟)   2017-10-15 18:18:00
我是賣家,但是東西是跟廠商叫貨的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0-15 18:20:00
那就替他聯絡廠商看廠商怎麼處理如果他願意(看來是不願意才找你) 就給電話自己聯絡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7-10-15 18:38:00
你賣出去的當然要負責呀,假設以後向廠商訂貨老是有這問題,代表這東西有問題呀,吃的問題可大可小,之前油的問題,消費者也是找全聯、家樂福(購買處)退費,直接換新的算有勇氣?因為是我暫時不敢再嘗試這樣商品吧。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0-15 18:40:00
是啊…我也是, 原po自己也要考慮是不是要繼續賣
作者: no999 (no999)   2017-10-15 18:40:00
一般都會退,因為手腳破洞的客人太多,要吵的話太累但是要開始訂防範對策,像是警語貼紙,放說明小卡,防止再發另外我再教你更好的,這張照片你乾脆放進商品說明裡例如告訴大家這個食品沒放防腐劑,有開封有撞到要放冰箱有防腐劑的食品不會這樣發霉,之後你生意會更好
作者: kam17789 (悟)   2017-10-15 18:48:00
我知道要負責,換新的是買家自己要求的因為剛好瓶蓋有撞過痕跡,我在想說買家是不是已經開封過
作者: no999 (no999)   2017-10-15 18:50:00
不管發生什麼,買家都不會承認的,說謊的人比你想像的更多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7-10-15 19:22:00
不知道你之前有沒有出貨錄影,是我的話這次讓買家換,可以跟他說因為有這次未拆發霉事件,希望商品收到時能拆包錄影,假設日後還有這問題我們至少知道是不是碰撞造成的,我們也好回報廠商並持續追蹤(以上原po應該都想好了),當然收到是已開封就是黑名單。最重要->我覺得是要了解目前賣的這樣商品到底有沒有問題。我寧願他是“黑名單”而不是商品有問題,再來是我還能不能繼續賣這樣商品。比較直接點別介意哦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15 23:04:00
要追根究柢,就去買家家裡驗貨阿反正已經發霉,如果是真的沒開封就換新的給他唄所以當初跟商家購買的發票要留著,不然有問題找你負責廠商保產品責任險,就是預防客人一堆有的沒的問題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15 23:12:00
產品責任險不是用在這邊的吧...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15 23:28:00
產品責任險是保障產品因「設計不當」、「製造錯誤」、「使用說明不當」及「包裝錯誤出現瑕疵」而造成對消費者體傷、身故或財物損失的賠償責任。https://goo.gl/XJqc6H產品發霉就是財損https://imgur.com/a/b0SDB
作者: counterpunch (你最珍貴)   2017-10-16 00:31:00
食品在買家那裡放五個月了發霉,再來找賣家,這樣賣家要負責? 看上面的推文有點讓我意外這是食品,不是什麼日用品,買家的保存環境絕對會影響食物保鮮度 他能證明他這五個月絕對保存妥當?食物並不是未開封就可亂放不會壞啊 保存條件太重要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16 00:34:00
文章裡面有寫罐頭食品耶,罐頭需要什麼良好的存放環境嗎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7-10-16 00:36:00
剛好還沒睡,樓上的意見也是好意見呢,怎麼做就是賣家自己的決定了
作者: counterpunch (你最珍貴)   2017-10-16 00:37:00
罐頭食品當然還是要有好的保存環境 我自己就有亂放導致罐頭食品壞掉的經驗,也是自己笑自己笨就算了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7-10-16 00:38:00
我說40樓,其實公道自在人心,怎麼做覺得自己對好就去做,局外人不再多給意見了。
作者: huiminyu (光陰的故事)   2017-10-16 00:39:00
放在曬得到太陽的地方就會壞啊
作者: counterpunch (你最珍貴)   2017-10-16 00:39:00
任何食物肯定都要有一定的保存環境,是食物不是石頭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16 00:44:00
幾個月都不是重點,不然海砂屋等幾年後發現不就被吃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 "五年" 而消滅。要舉證存放環境不當,這實務上很困難畢竟法院是看證據,沒辦法所有可能因素都予以採納
作者: counterpunch (你最珍貴)   2017-10-16 01:53:00
海砂屋跟食物有可比性?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16 02:06:00
罐身有撞擊可以主張消費者有盡速檢查的義務但裡面發霉,這種開罐才能發現問題而且就算瓶身透明,發霉這問題也不是幾週內就看出變化罐頭不能類比?? 那存放環境又如何舉證?但如果是訂好幾箱,如果拆箱每一瓶都檢查,也強人所難要看訂購數量多寡,決定檢查時間是否合理而且玻璃罐有碰撞問題,有無拆箱逐一檢查必要,有待商榷
作者: monemine74 (想不到)   2017-10-16 03:27:00
越看越扯 食品就是需要良好的保存環境和溫度發霉的原因有很多 收到貨的當下不反應外觀破損過了這麼久要找賣家負責也是神扯在沒辦法證實是什麼問題的當下 賣家就一定要吞下負責?撞過的痕跡也不一定是買時運送造成的但是可以回報廠商 看看廠商的態度再決定後續問題商品同一批也多少有相同情況 這麼久了 總有人會反應 廠商自己心裡有數 但現在買家很多自己的問題要賣家承擔 不一定就是賣家或商品問題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7-10-16 08:04:00
m大也別再回應了,我們多說什麼都不對,你說得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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