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5.2 (重申看板禁止P幣兌換流通貨幣)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19-09-23 00:44:38
[公告] 重申看板禁止P幣兌換流通貨幣
https://www.ptt.cc/bbs/e-coupon/M.1543073295.A.044.html
前一版V5.1板規為 #1TMNDJCk (e-coupon)
本板歡迎大家分享電子折價券及折價券消費心得
因應電子折價券之流通制定了相關辦法, 請各位務必閱讀它.
一.通用發文及推文規定:
1.發文及推文中禁止隱藏任何網賺/回饋/推薦...之任何獲利(AP).
a.請務必顯示完整連結, 並說明此連結是紅利回鐀
b.連結必須直接連結至官網, 不得以blog/facebook...等社群方式間接張貼
c.<刪除>
2.禁止以分身帳號規避各類發文及推文規定
3.禁止於他人發文中推代訂/交換/交易相關訊息
4.鬧板/洗板/假折價券將劣退
5.發文內容與標題分類不符或發文內容同時包含不同分類
A.標題請勿自創分類(如[結束])。 (V5.2新增)
6.不得私信板友發送廣告(包含網賺/加入社群/連結廣告)並送交PTT站方依廣告文檢舉
7.使用縮址時,原連結也一併張貼
8.<刪除>
9.不可手動置底(同一天之內刪舊文重貼新文)
10.不得以分身帳號重覆發文(天數由依各分類之規定)
11.禁止發表酒類兌換券相關文章,發表者處一年水桶
12.禁止使用以分身帳號規避水桶
13.禁止發表Booking.com及UBER之文章
二.發文類別:
1.情報
關於如何獲得折價券&購物金方式的各項情報
1.請勿發佈網宣/FB活動/紅利之連結
2.分享、贈送
a.共用型折價券之分享
b.超過5個折價券代碼的分享文
c.可用http://zw.idv.tw/cs/mu/分享
(請參考:#1GsA313W
https://www.ptt.cc/bbs/Mabinogi/M.1356374209.A.0E0.html)
1.禁止三天內發表內文中數多相同之折價券序號
分享是好事, 但不要造成板上的負擔
請將折價券代碼發在同一篇, 不得一天多發相同類型的分享文
3.代訂
代訂風險高, 自行消費最好!!
本板不鼓勵代訂, 發生爭議請私下溝通.
<<不得因溝通糾紛, 發佈洩露個人隱私相關文>>
規定如下:
1.不得收取任何現金報酬
2.非電子折價券請勿發文代訂
3.交換完成請更改標題為[已訂]
4.一人七天限發文一篇,刪文或刪文重貼亦屬違規。
5.<刪除,與c.10>
6.<刪除,與c.9>
7.本文內禁止包含任何推薦推文
8.折價券及購物金等購物折價, 須足額折抵
9.退換貨必須依商店之規定, 不得拒絕退換貨訂單.
A.代訂文中必須加入「退/換貨依商店之規定處理」之說明.
10.不得以規避商店規定取得之折價券提供代訂
(e.g;以重新註冊取得購物金/折價券方式代訂)
11.禁止向託訂者收取貨款之代訂行為,
或提供帳號給託訂者轉帳(e.g.:ATM、信用卡、ibon付款等等....)
僅限超商取貨付款/宅配貨到付款
12.收取P幣,最高不得超過稅前1000P幣。
13.禁止代訂者任意改單、併單或加購其他商品。
14.已歸戶折價券、購物金及其類似可折扣券,請用代訂標題發表。
請勿用分享、交易標題發表。
4.交易
折價券(券與券)交換也是使用交易分類
銷售者請詳細說明禮券使用規定及取得來源, 建議提供禮券照片.
購買者請自行判斷禮券來源, 並以銀行履約保證之禮券為佳.
發生爭議請私下溝通.
規定如下:
1.轉售行為不得違反商店規定.
2.限有價取得之禮券.
3.電子折價券不得銷售.(如momo/博客來或其他等等....)
4.無法轉讓之電子紅利點數禁止交易.
5.交換完成請更改標題為[已售]
6.一人五天限發文一篇,刪文或刪文重貼亦屬違規。
7.<刪除,與c.10>
8.<刪除,與c.9>
9.郵資(運費)禁止多收
5.心得、討論
折價券消費心得及討論
6.問卷
1.請從Q_ary板轉錄
2.一人七天限發文一篇,刪文或刪文重貼亦屬違規。
3.需與折價券有關之問卷
7.徵求
發文務必詳細說明徵求之折價券及條件
若需要支付報酬, 請自行注意交易安全!
徵求交換請選[交易]類別
規定如下:
1.徵求完成請更改標題為[已徵]
2.一人一天限發文一篇
a.徵求相同購物商店之折價券限五日一篇 (V5.0, Was: 3)
3.<刪除,與c.10>
4.<刪除,與c.9>
8.其它
未符合以上各分類, 得以此類發文
不得故意選此類發文以避開各類發文規則
三.刪文原則:
1.不符板規規定之po文
A.發文天數試算:EX 5天,09/01發文→09/06可再發文 (V5.2新增說明)
2.爭議文
3.無效之分享(包含時效過期及數量不足)
4.誤導之發文
5.大量清除內文之文章,將與標題比較,如無法辨識則刪文,視情況執行四.4
(自2019/09/23後公告發出後文章適用、V5.2新增)
四.懲罰原則:
1.基本款為水桶30天, 板主將視嚴重程度調整縮短或延長.
A.單篇文章將依據違規數量加重辦理 (V5.2新增說明)
2.本板提供代訂者皆是熱心免費服務
託訂前請評估購買意願,若取消購買請預先連絡代訂.
違約未取或拒絕
3.分身水桶處份十年。
4.符合三.5且非站內信回覆至版面文章,比照四.1基本款辦理。 (V5.2新增)
申訴管道
本看板所屬群組為生活娛樂館之人生規劃局小組。
 請與水桶起五天內與板主溝通,若不服板主之判決。
 請至L_LifePlan版提出申訴。
 請務必依申訴流程提出申訴,以避免相關申訴遭駁回。
修改紀錄如下↓↓
2016/05/15修正:
A.發文類別改為二.發文類別
B.刪文原則改為三.刪文原則
C.通用發文及推文規定改為一.通用發文及推文規定:
C.1.a.......,並說明連結內容,更改為並說明此連結是紅利回鐀
C.1.c 刪除
D.懲罰原則改為四.懲罰原則
2016/05/16實施生效
修正 LifePlan為L_LifePlan
新增一.12
禁止使用以分身帳號規避水桶
2017/05/15 開始生效
新增一.13
禁止發表Booking.com及UBER之文章
2017/10/30 生效
2019/08/18修改如下:
修正版規二.7.2.a,[徵求]類別天數間隔,Is:5, Was:3
2019/09/23修改如下:
新增一.5.A 標題請勿自創分類(如[結束])
新增三.1.A說明 發文天數試算
新增三.5 內文勿清除至無法辨識
新增四.1.A說明 單篇文章將依據違規數量加重辦理
新增四.4 內文無法辨識之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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