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初我爸帶我家的狗狗去散步(有牽繩)
被車輾過然後當事人肇逃(更可惡的是他事後說知道有輾到)
手術完後沒幾天狗狗就走了
當事人現在只願意賠償保險理賠的醫藥費
但當事人事後都不聞不問,態度真的很差
不要說來看狗狗
連在電話說一句“狗狗還好嗎?”都沒有
讓我們真的蠻生氣的,確定走法律程序
現在我應該怎麼做?直接提民事嗎?
現在超苦惱,查不太到相關的東西
作者: CAMPER0519 (DANDAN) 2024-01-05 23:34:00
直接提出民事訴訟 因為狗狗在法律上是物 我記得前幾年在網路上有看過一個類似的案例 後來有成功求償到十萬左右的金額
作者:
wesal (耶?!)
2024-01-06 10:17:00精神賠償
賠個幾萬吧,台灣就未開發國家,寵物就是物,還會折舊
有看過有法官認同寵物等同家人的 但這種法官可能不多
要打官司要懂法條,用法條再去寫文情並茂的訴狀給法官,才有可能有高一些的賠償金額
先去法律諮詢看怎麼蒐證處理,蠻多立委議員服務處有免費法律諮詢,各法院、市政府也有諮詢
上法院,請準備好"證據" (你的各種花費"證明")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度消上易字第 8 號民事判決論述"寵物與人之情感近似於家人間之伴侶關係",請詳參
作者:
alkuo (我男的 謝謝)
2024-01-07 13:47:00一般是打民事訴訟求償。千萬不要告他毀損罪,因為毀損要有故意的成分,不罰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