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建立寵物來源不明罪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1-08-22 17:36:33
※ 引述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之銘言:
: 噓 jenny02026: 完全不切實際 08/22 17:21
: → jenny02026: 除非本身就限制不能當寵物來養的 08/22 17:24
: → jenny02026: 否則看到稀有品種直接質疑來源不明 08/22 17:24
: → jenny02026: 根本沒事找事 08/22 17:24
: → jenny02026: 況且你怎知其他一般寵物 08/22 17:24
: → jenny02026: 不是走私來著的 08/22 17:24
: → jenny02026: 再者 有錢人買寵物為啥要讓你知道 08/22 17:26
: → jenny02026: 自己當收藏買一堆不炫耀的多如牛毛 08/22 17:26
: → jenny02026: 根本沒辦法抓 08/22 17:26
如果是飼主真的很愛自己能偷偷養,不讓任何人知道,
我是覺得也沒關系啦
反而就是那種只想買來炫的,
那才是走私販售跟繁殖以及棄養的大頭
從這種的飼主下手應該不算過分吧?
為了避免與現實衝突太大
也支持落日條款啊
看是全部來登記的都就地合法
還是只有交代出來源的才行
以後當然就算米克斯也是要交代,
不管是不是特殊品種都得交代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1-08-22 18:03:00
如果是野外收編,請直接向相關單位建立收編資料,,以及進行檢疫節育以及打晶片,不得後補,違者至少直接沒入該動物
作者: askker (askker)   2021-08-23 07:03:00
你要怎麼證明案件是後補的還是剛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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