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毛小孩探頭到車窗外被檢舉 開罰3000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20-04-24 20:06:37
毛小孩探頭到車窗外被檢舉 警依「未依規定裝載貨物」開罰3000
2020-04-24 12:18:58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詹姓愛狗人士,載著愛犬外出,打開車窗讓愛犬探出頭吹風、
欣賞風景,結果被交通檢舉達人錄影舉發,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裝
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開單告發,可罰3000到9000元;詹姓愛狗人士也
PO網提醒其他飼主注意。
詹姓愛狗人士在臉書社團「苗栗-流浪動物走失協尋&認養救援平台」PO文並附上罰單,表
示「各位愛媽愛爸的好朋友,載毛小孩時要記住不要讓毛小孩頭伸出車窗,是違規的,經
過這次我懂了,也分享給和我一樣的人。罰款金額3000~9000」,引發其他飼主熱烈討論
與分享。
製單的苗栗縣苗栗警分局交通組表示,詹姓愛狗人士於3月22日上午10點45分,開車載狗
兒行駛頭屋鄉尖豐路往北,因狗兒探出車窗,被對向駕駛用行車記錄器錄影下,向警方檢
舉違反交通規定。
交通組表示,因寵物於法律上歸屬為財產物品,經檢視影像,狗兒頭部確實探出車窗,超
過車體寬度及高度,因此,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汽車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
度、寬度、高度」,開單告發,可罰3000到9000元。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長張俊義表示,不少飼主喜歡開車載毛小孩外出兜風,過去也曾發
生過,毛小孩於車輛行駛間「跳車」的案例,若造成毛小孩受傷,飼主另得面臨違反動物
保護法的處罰。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44264
作者: Red22795555 (red22795555)   2020-04-24 21:12:00
每天洗文宣傳簽名檔給推
作者: cashko   2020-04-24 21:42:00
探出頭本來就很危險,人也一樣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鳥 )   2020-04-25 10:31:00
教母到處洗文貼新聞,重點是簽名檔宣教,欠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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