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嘉義市文化中心廣場飼主放任狗咬女童

作者: xarkray (お買得HUNTER)   2019-06-28 12:27:10
這是我朋友昨天在FB上的文章,因為她真的很氣,所以希望能在PTT上能夠擴散
(事主本人沒ptt帳號)
希望大家帶小朋友出去的真的要小心,不牽繩的飼主真的很多....
原文影片及文章連結在此:http://tinyurl.com/yxbbsg4j
作者: gjiiiiii (阿光)   2019-06-28 12:37:00
怎麼會無法可管,有傷害罪啊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9-06-28 13:20:00
在那邊說無法可管的,是不是根本沒查過判決書...連繫牽繩的狗咬傷旁邊跑過小孩的都開罰了
作者: yayagogola (yaya)   2019-06-28 13:53:00
飼主的確不對,但也建議不需要用「無法可管」這種情緒性字眼刺激對立、因為有法可管...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9-06-28 14:27:00
遇到垃圾飼主很衰但文章不要放誤導資訊比較好,的確有法可管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9-06-28 15:46:00
執行難度高不高,是報案之後的事情,如果一開始就放棄報案,那還能期待什麼呢,警察不是通靈王,也沒辦法每天都有人在路上巡邏。
作者: xarkray (お買得HUNTER)   2019-06-28 20:15:00
抱歉讓大家傷神了,我會再跟原po建議修改內容,畢竟她也從沒遇到這種事過,還請大家見諒
作者: miss0409 (yang。)   2019-06-29 03:17:00
不能處理飼主只能處理狗,至少不會有下一個人受傷....
作者: jennyfish102 (想要多一個人)   2019-06-29 04:56:00
主人講幹話嘛!
作者: niou (小丸子)   2019-06-29 10:18:00
飼主沒水準到極點,真無恥
作者: AAAdolph (郎斜)   2019-06-29 11:41:00
有法可管吧,沒上牽繩會被罰錢啊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9-06-29 15:29:00
沒牽繩的罰金是繳給政府,對於受害人,刑法上可以告過失傷害、民法上可以告占有人責任再加精神損害賠償。怎麼樣都不可能無法求償文中的媽媽呢,有時間打一篇文情並茂的文章來博取認同,卻沒有時間在google輸入「狗咬人」三個字。所以我覺得看看笑笑就好,呵呵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9-06-29 19:29:00
法規再嚴,不報警就一定沒人處理,預設報警沒用,結果根本沒試過,沒搞懂相關法律,就急著說無法可管。嚴謹的法律只是假議題,嚴厲的處罰或許才是她想要的。狗沒牽繩嚇到小孩是事實,但狗實際上沒咬傷或嚇到小孩受傷,飼主嘴巴賤,但也不構成侮辱,是否造成心理陰影、造成損失,也需要專業人士判斷,被狗嚇到、被人嘴到,一堆盲理濫情就要拿武器殺人殺狗,難怪要有法律,真的是蠻可怕的。我也常被路上沖出來的腳踏車嚇到,差點被撞到,氣是很氣,但我不會說下次為了保護自己,一刀捅死騎快的腳踏車主也是不得已。我很好奇她是否能提出她心中的「嚴謹的法律」要怎麼做,沒牽繩,嚇到小孩,但沒致傷,把飼主抓去關30天,重罰10萬,夠嚴謹嗎?雖然我也覺得能這麼嚴很好啦,但拜託第一步還是先報警好咩。@@為了避免有人以為我在幫垃圾飼主說話,我補一句:養狗不牽繩,讓狗跟路人都處於危險中的爛飼主,祝福它遲早得到慘痛的代價。
作者: ihsuann (Esther艾斯特)   2019-07-01 01:38:00
標題很聳動,但沒有咬吧?為什麼要學媒體亂下標題呀?而且看內容明明追的是弟弟吧 怎麼會是女童呢......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9-07-01 09:19:00
狗如果真的想攻擊,小孩不可能不受傷,很大可能是狗覺得好玩去追逐小孩的腳踏車,小朋友跟媽媽嚇死。然而養狗的人都不見得能看懂陌生狗的情緒,更何況是沒養狗的媽媽,被解讀成惡意的攻擊也沒辦法。所以說飼主不牽繩就是在造成族群的撕裂,增加別人對狗的誤解、埋怨與壓低包容心,把怒氣發洩到流浪狗身上。
作者: ihsuann (Esther艾斯特)   2019-07-01 12:19:00
我覺得被嚇到了是蠻同情的 但是過度解讀也是奇怪 還有就是覺得亂下標題的風氣不是很好 感覺事實不重要 重要的是刺激大家的觀感事主本人都沒下這種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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