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老柴犬是繁殖場丟出來的母狗
一直以來一直看醫生等等導致他平常非常歇斯底里
其實已經有嘗試過各種人家教學的方式讓狗盡量在家便溺
但是一直失敗,所以後來也就讓狗在外面便溺
一般來說狗狗大便是一定會清理,用報紙接住再裝進塑膠袋
(有時候狗狗會邊移動邊大就會掉在地上但是也有撿走)
但是小便部分一直以來都有部分鄰居抗議
原本習慣尿的位置是在隔壁但是因為雨水都會沖刷以前都沒有水沖
但是現在搬來別戶在高樓層嫌棄狗尿會有味道想說還是尊重他人要沖水
而鄰居第一次跟我反應的時候就直接錄像兼極盡挑釁的言語
不管如何總之我覺得還是應該尊重鄰居就沖水吧
但是鄰居對於我的沖水依舊不滿意(當時我已經尿在自家門口排水蓋上)
後來針對寵物在戶外大小便部分我特別查詢了"廢棄物清理法"
針對寵物在戶外便溺部分屬
第11條第四項
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
但在
第27條第七項部分又載明
第 27 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七、隨地便溺。
所謂的"指定清除地區"也有相對應的法條
第 3 條
本法所稱指定清除地區,謂執行機關基於環境衛生需要,所公告指定之清
除地區。
想請教各位版友,到底在戶外如果狗狗小便用水或者稀釋漂白水等等去清理
到底有沒有算是違法行為?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