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開始,所有版友說的「搞黑」「公審」「無限上綱」「取暖」「討拍」都不是公開意
外的目的。
選了臉書的公開評論,就一個消費者去描述自己的消費經驗,主觀寫出幾點對我怎麼評論
這間店很重要的事實。
https://i.imgur.com/6L6czLR.jpg
文中沒有「請大家來評評理」「想請問大家這樣合理嗎?」等字眼
評論已被關起來沒什麼人看得到
一開始也沒有想要來版上寫文
朋友幫忙轉了文過來,所以想應該要自己說明清楚
第一篇文章,提了幾點消費的事實,最後結論是:我個人不推薦這間店。
沒有請求版友的公審來說這間店有多不好、沒有任何謾罵的字眼「沒良心」「沒道德」「
爛透了」...等等、也不是來取暖求一個支持。
直到業者寫了一篇曲解的事實
業者要維護商譽沒關係,但主觀地說自己第一時間為了救狗多積極,來顯示自己的用心,
我無法接受。
要還原現場說明自己願意負責很好,但為何拿死亡的當下強調自己的負責?
https://i.imgur.com/EL3Lvw0.jpg
文中的「我們」很明顯和「主人」是分開的,「我們」指的是老闆和老闆先生,「我們帶
狗去急救」這句話在我眼裏是一個嚴重的謊言,想要維護商譽突顯業者多負責或簽了和解
多無辜,我都無所謂。
但看到業者拿死亡當下來作文章,當作聲明當作自己負責的證明,她憑什麼!
如果是要澄清還原現場,為什麼其他的都不說,幫忙載我和狗的屍體回住處也沒說
https://i.imgur.com/9kUC46P.jpg
玩文字遊戲的不是我。
這篇聲明中其他提到的和解過程也都只說一半,但我選擇把我感到最不合理的聲明說出事
實。
直到前幾天業者又再一次寫了聲明,許多版友開始檢討和解條件多不合理,也有很多討論
「是不是女的」「會不會算開車成本」「吃相很難看」「不能工作很扯」「扣繳憑單拿出
來看」「趕快出來說店家到底說什麼謊」「狗跳出木門走失主人也有責任」「狗分離焦慮
...」
意外中受了損失提出自己可以接受的條件,而不是業者可以承擔的。為何需要考量業者?
我受損還要幫業者考慮,我的確做不到。發生糾紛人多半是自私的,我的確自私先考量自
己的利益。
沒有要利用狗版討拍或取暖或公審
發文前詢問版主是否可以發文尊重版規
但也確實很感謝很多版友的嘗試同理和關心...。
也對ck大很抱歉,面對許多言論逼問下,過於激動,說了不合宜的話和懷疑,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