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stice168 ( )》之銘言:
: 朋友為獸醫系二年級學生,前幾天他告訴我說他的同學在桃園某動物醫院實習(非教學醫
: 院,是自己在寒暑假去民間動物醫院打工實習),然後竟然發了動態說他幫自己養的狗做
: 了結紮手術,而提供資源的當然是他去實習的醫院!
: 依照現在獸醫系需要讀五年才可以畢業,二年級連獸醫師資格的一半都不到吧!!
: 雖然是自己養的狗,但是這樣子是可以的嗎?
: 好害怕以後帶狗狗去醫院,結果無意間成了別人的實習犬......
我們來看看獸醫師法第30條
未取得獸醫師資格或不具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獸醫佐擅自執行獸醫
師業務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所用之藥械沒入之
。但在獸醫師指導下之獸醫、畜牧獸醫科系學生或畢業生協助執行獸醫師
業務者,不在此限。
先不提可能只是當助手幫忙拉卵巢或子宮
就算這位獸醫系學生是主刀
只要旁邊有個有牌獸醫在旁邊帶他一步一步做
合情合理合法, 畢竟哪個大老不是從菜鳥一步步學習上去的?
就像之前地震的新聞, 設計圖誰畫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牌的在上面蓋章負責
為這臺手術負責的就是這位帶學生手術的獸醫師
我知道在主人主觀情感上是真的不容易接受, 我瞭解, 獸醫一樣會養寵物
不過只要手術成功, 傷口ok, 且狗狗活著
希望大家能給點小小的寬容, 畢竟任何專業都是經驗的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