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抱怨] 桃園 救國團新娘秘書彩妝課程

作者: ta29 (nyo)   2008-09-13 03:04:56
※ [本文轉錄自 Anti-ramp 看板]
作者: Ajtku (Pledge..♂) 看板: Anti-ramp
標題: Re: [抱怨] 桃園 救國團新娘秘書彩妝課程
時間: Sat Sep 13 02:17:31 2008
敬致 此件事件所影響到的學友:
  
   桃園救國團在中心內有均有申訴管道,如遇學友有疑問或任何課程上的問題,
我們均很樂意做處理,不會有置之不理的情況發生,而該位學友下午亦接到我們工
作同仁的回覆,我們並沒有不處理此事,這件事情我們已經與老師溝通多次,下次
上課亦請老師對於材料費有疑問之處進行說明,而在次期簡章上亦會將說明文字標
示更為清楚。
   另外,我們工作同仁今天致電該位學友,是真正的在表達歉意,或許我們的回
覆無法使該位學友滿意,但事件當下我們已立即和老師溝通反映此事,對於該位學
友的損失,我們也立即做出全額退費的補償(同樣老師當天也把材料費退還了)
   相信你我都會有當消費者的一天,將心比心,我也希望我的消費經驗是愉快地,
不希望被店家欺負,或是佔便宜,針對內部教師的管理問題,我們責無旁貸,請給
我們一些時間,以將此事做最適當的處理與修正。
   
 謹此向該位學友致上深深歉意,您的寶貴意見我們絕對尊重,如有其他建議事項,
敬請致電本中心,我們會竭誠為您解決。
                         桃園救國團工作同仁敬上
作者: MrChildren (MrChildren)   2008-09-13 02:20:00
= = 手滑了一下..感覺有誠意..不過還是像在搓湯圓..有些時候還是覺得會吵的消費者才有這樣的回應ˊˋ實在是頗為悲哀..
作者: overzero (疏圓)   2008-09-13 02:25:00
應該是如果沒鬧太大就若無其事,連湯圓都不吃了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08-09-13 02:25:00
爬一下文~會發現同期不同時段還有另一位板友也是一樣感覺被強迫推銷~~不用處理嗎?
作者: tpemail (桑妮婭)   2008-09-13 02:26:00
重點呢??一句"沒有不處理"就想蓋過去??
作者: ta29 (nyo)   2008-09-13 02:27:00
官腔
作者: Raist (悶油瓶好帥阿阿阿)   2008-09-13 02:41:00
好笑耶 就是直接跟你們申訴沒有用才會PO板阿 可笑至極!
作者: KDTD   2008-09-13 02:41:00
沒看到你們對老師方面的處置~~這方面是不是該說明清楚?!
作者: milktea0319 (心靜如止水)   2008-09-13 02:41:00
真的感覺超像官腔的,感覺像不得已之下打的回應文
作者: Raist (悶油瓶好帥阿阿阿)   2008-09-13 02:42:00
你們以為大家都是笨蛋喔? 給你們這樣呼攏幾句就信了?明明先前原PO的文章裡 就有提到 你們說是原PO跟老師溝通有問題 明明把責任都推給原PO 還說什麼有去跟老師溝通 鬼才信
作者: ta29 (nyo)   2008-09-13 02:43:00
這種回應大概和我每天清掉的MAIL中的垃圾郵件差不多
作者: Raist (悶油瓶好帥阿阿阿)   2008-09-13 02:44:00
擺明了這次安撫了原PO以後 就打算息事寧人 你們的信譽很差
作者: KDTD   2008-09-13 02:44:00
若非一開始你們態度有問題~~學員會氣的尋求其他管道抱怨嗎?!
作者: Raist (悶油瓶好帥阿阿阿)   2008-09-13 02:45:00
給你們一點時間咧....我看你們這種手法早就行之有年了不就是你們救國團cover老師的惡行 才導致這件事爆出來?現在自食惡果了吧 我就看你們到底要怎樣改善這個問題!
作者: KDTD   2008-09-13 02:47:00
同意R大~~感覺上並非個案也不是一個兩個老師的個人行為而已救國團默許老師漠視學員權益~~理由只是在學員不願意買老師
作者: beyond56 (放空的喵腦袋)   2008-09-13 02:48:00
忍不住噓一下 以為學費低就可以就可以讓這種事常態嗎
作者: Raist (悶油瓶好帥阿阿阿)   2008-09-13 02:48:00
學費低 上課材料貴阿 顆顆
作者: KDTD   2008-09-13 02:49:00
的材料~~狀況鬧大之後才來說些不著邊際的狀似安撫的話~~
作者: SAKAKO (*小喵*)   2008-09-13 02:51:00
除了全額退費你們處理了什麼???
作者: beyond56 (放空的喵腦袋)   2008-09-13 02:52:00
學費低廉卻任老師隨意坑收材料費 根本是欺瞞消費者
作者: Ruri0306   2008-09-13 02:53:00
至少今天苦主有碗稀的像水的甜湯圓吃了~^^ 期待後續啊?
作者: beyond56 (放空的喵腦袋)   2008-09-13 02:54:00
老師還可以藉此刁難批判學生 這種老師破壞你們的聲譽
作者: Ruri0306   2008-09-13 02:54:00
對這位老師的行為是否有公正的處置才是重點喔~救國團?
作者: KDTD   2008-09-13 02:54:00
發生爭議的時候只會說"學員跟老師溝通有問題" 然後不了了之
作者: Raist (悶油瓶好帥阿阿阿)   2008-09-13 02:55:00
不是學員跟老師溝通有問題嗎? 你們幹嘛端湯圓出來呢?不是一口咬定是原PO的問題 與你們無關嗎?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ta29 (nyo)   2008-09-13 02:56:00
對了 要求救國團將不知來歷的材料的安全性檢驗清楚
作者: KDTD   2008-09-13 02:57:00
突然想到原PO是9/10來PO文直到9/12下午才致電原PO"表達歉意"真的是好"立即"唷~~ 在轉到八卦版跟桃園版之後的 9/12呢~~
作者: Raist (悶油瓶好帥阿阿阿)   2008-09-13 02:58:00
沒辦法 風聲傳出去 總要花點時間 尤其對不負責任的機構來說
作者: KDTD   2008-09-13 03:01:00
喔~~對不起~~桃園版是9/12才轉的~~不過八卦版就真的是9/11了顯然救國團的人員對於"立即"的認知與我們不太一樣 (汗)
作者: ct13723 (獨孤求敗)   2008-09-13 03:03:00
官樣回覆 看不出誠意...
作者: Ruri0306   2008-09-13 03:03:00
就體諒一下公家機關呈文開會都要時間的唄...^^\
作者: Lyy (狗狗)   2008-09-13 03:04:00
這行政效率還真是好得嚇人 ~^_<~ y
作者: Ruri0306   2008-09-13 03:04:00
相信我~兩三天能回應已經是神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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