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情報] 致I-sTyLe道歉啟示(加重毀謗與恐嚇危害安全)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2-06-17 17:03:19
※ [本文轉錄自 Anti-ramp 看板 #1Ft9yJfb ]
作者: ulxrudu (吳姆士) 看板: Anti-ramp
標題: [情報] 致I-sTyLe道歉啟示
時間: Sat Jun 16 22:58:25 2012
本人張雅淳在民國100年3月間向雅虎賣家I-sTyLe購買5件衣物,因一時貪念,將衣物穿著
使用且於牛排館慶生後再作退貨,經賣家告知已非新品狀態且拒絕退貨之後,心生不滿即
夥同男友吳士杰於民國100年4月起,連續以帳號ulxrudu 與帳號snowta319於知名網站PTT
實業坊「非好店板」「消費者保護版」「網路購物版」恣意誹謗雅虎賣家I-sTyLe商譽,
欲以輿論來達成退貨目的。
本人於4月底收到賣家信件要求澄清網路上的不實言論時,仍存在僥倖心理並回以恐嚇
信件,威脅賣家進行退款,不然將持續把誹謗之言論發布在各大留言板與討論區,甚至爆
料給媒體去大肆報導。而於5月初收到存證信函後,本人依舊不知警惕,又持續於知名ptt
網站e-shopping散布不實言論如下:「5/7我收到I-STYLE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這樣是公
然誹謗她們的商譽..強迫本人不得將受害過程公開..還得道歉以掩蓋事實真相」等惡意攻
訐之文章。
五月下旬由於退款未果,本人捏造事實,告知雅虎客服人員穿去慶生的外套是自己在
一中街所購買,並盜用竄改網路賣家DP.SHOP的圖片來取信雅虎客服,向雅虎平台騙取退
款成功。以上導致I-style商家名譽嚴重受損與負責人精神上莫大困擾,已經臺灣台中法
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22639號起訴認定本人之行為構成加重毀謗罪與恐嚇危害安全罪起
訴在案。
本人對以上造成I-style公司名譽毀損之言行深感懊悔,也對於濫用網路輿論壓力來達
到私慾對眾網友感到抱歉,故先以本文在網路上對I-style公司與其負責人致歉,冀望和
解。
道歉人:張雅淳 吳士杰
作者: a3435357 (謝光臨)   2012-06-16 23:28:00
好好誠心誠意的自我反省吧,不噓你.
作者: nicoleshen (㊣㊣)   2012-06-17 01:40:00
作者: Voldemar (月亮代表誰的心)   2012-06-17 09:02:00
被起訴了才知道要後悔啊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2-06-17 11:18:00
沒被起訴詐欺得利? 運氣真好 XD
作者: bibi0923 (慢慢等)   2012-06-17 14:10:00
一定要到這種地步才願意認錯...
作者: dejaboo   2012-06-17 14:42:00
絕配喔~
作者: annruru (賤二)   2012-06-17 14:57:00
天曉得道歉完會不會又找另一間下手?
作者: Lont (荒涼)   2012-06-17 16:32:00
怎不登報紙比較有誠意?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2-06-17 16:37:00
本版 惡人上來胡說的文章看多了 沒感覺給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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