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車禍開庭-被檢察官提起公訴

作者: kate731012 (我想要記憶土司)   2015-08-01 08:43:26
: 1、簡易庭對於被告我,是不是比較好?
在過失傷害案件,檢察官提起公訴,
(判斷標準是你收到檢察官的書類,上面是寫
「臺灣〇〇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還是
「臺灣〇〇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可能原因是你沒認罪,
(因素很多啦!我也不知道檢察官考量什麼)
如果你有認罪檢察官還是提起公訴,
也有可能是檢察官在給你時間讓你跟告訴人和解
(這部分真的很多檢察官很用心,會注意到種情形)
因為檢察官一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原則上就是書面審理,
不用開庭就結束了,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結束,
要等你收到判決書才知道。
簡易判決處刑的優點就是不用開庭,你就不用花時間請假、出庭
而且依定會被判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是被判緩刑,
你說你是車禍案件,那應該是過失傷害,除非你把人家撞到重傷,
過失傷害最高法定刑是6月,所以一定可以易科罰金,絕對不會去坐牢。
: 2、簡易庭是法官決定?還是被告要主動請求?需要經原告同意嗎?
法官可決定、被告也可以要求,
原告是檢察官(但我想你的原告是指告訴人)需經檢察官同意,
少有檢察官不同意,因為一旦改為簡易判決處刑,
就不用開庭,檢察官也不用蒞庭。
除非檢察官覺得你不能被判6個月以下,但過失傷害案件不可能發生這種事。
: 3、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原告如果不願意和解撤告,是不是之後就只能等法官判決?
是。
而且如果是簡易判決處刑,那也沒有審判辯論終結的問題。
: 4、符合緩刑條件,是自己要主動跟法官請求緩刑還是由法官自己判定?緩刑需經原告同
: 意嗎?
通常法官會自行決定,
但你也可以跟法官要求,如果簡易判決沒有開庭遞狀進去也可以。
實務上很多很多法官,只要未達成和解就不會判緩刑,但不一定。
: 5、原告於製作筆錄時避重就輕(對方簡訊說詞與筆錄明顯不合),試圖將責任全歸於被
: 告,若不能順利和解,應在刑事庭還是民事庭提出?
: (補充:雖然車禍鑑定對方有次因責任在,但檢察官起訴書卻有偏坦原告)
在刑事案件中,對方有沒有過失,跟你有沒有責任是兩回事,
只要你有過失,造成對方受傷,就會有刑事責任,
即便你是肇事次因,對方是肇事主因也是一樣會被判刑,除非你無肇事因素。
所以你可能覺得檢察官不理對方也有過失,
但實際上他有無過失跟你有無刑事責任確實無關,頂多影響量刑,
在起訴部分較無影響,
所以不一定是檢察官偏袒告訴人,
而是檢察官本就是來只針對你的問題處理。
所以如果對方有肇事次因讓你受傷,他也會觸犯過失傷害罪,
不會因為你違規比較嚴重,他就沒事。
至於對方有無過失,在於民事案件的賠償金問題就會影響很多,
因為他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過失,那你就只需要賠償一半,
所以民事案件對方有無過失非常重要。
: 目前在等法院開庭通知,準備資料證明希望能得到合理的判決及賠償金,還拜託大家幫忙
: 與提醒該注意的細節~謝謝大家
如果你不怕刑事前科,
而且對方有過失,在民事賠償會因為與有過失而被減很多,
而且對於醫療費用、慰撫金的要求,法院跟當事人的期待通常有所落差,
不可穢言的,很多告訴人真的都獅子大開口。
但我也見過很多,原告在刑事案件時其實要求的比較少,
到民事案件時請求很多,而且判贏的。
因為很多時候,當事人在還沒有請律師時,
並不知道他在法律上可以請求的項目很多,
打民事訴訟時才發現他可以請求減少勞動力、不能工作損失、日常生活支出、扶養費等,
所以被告在刑案和解反而有利多了,
因此你去打民事官司可能賠的更多。
基本上打官司所花費的勞力時間費用,真的很驚人,
如果一個民事案件開三次庭,你至少要請三次假,花半年時間。
至於詳細情形問律師其實最快,
讓律師直接幫你看,告訴人的請求是否合理,
也可以針對你考量的部分(例如是不想坐牢、不想賠錢...)來幫你評估。
以上僅供參考,一切都是紙上談兵,一些生活法律的書就找的到,
所以其實你找律師是最不會出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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