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民年金是不是都沒回饋了?

作者: tony120480 (tony huang)   2024-02-20 22:49:55
※ 引述《eltonsmile (Grey's Anatomy season10)》之銘言:
: 推文討論得很熱烈
: 想要引述這一段條文:
: "
: 以往我國有勞保、軍保、公教保及農保等以在職勞動者為納保對象的社會保險,但是仍

: 近3百萬年滿25歲、未滿65歲的國民,無法參加任何社會保險,而這些人當中,有許多

: 經濟弱勢的家庭主婦或無工作者。國民年金即是針對此部分的不足,設計一個以全民為

: 障標的的保險制度,讓以往未能被納入社會保險網絡的國民,今後也能享有社會保險的

: 處,並獲得老年經濟生活的基本保障。
: "
: source: https://www.bli.gov.tw/0019852.html
: 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的人 國民年金就是為此設計的制度
: 不是每個人都有勞保...等保險
: (或是有工作能力能夠參加勞保...等保險) 這時候國民年金的重要性就會出來了
: 每個族群 個體 個案 有其適合的保險險種
: 不能說一概而論 可能多數人都有勞保
: 但對於沒有勞保...各種保 (或是無法參加勞保...各種保) 的人 就要好好思考了
: 利益揭露: 沒有收取任何利益 只是看條文覺得很重要的路人 想提出來討論而已
: ※ 引述《abccbaandy (敏)》之銘言:
: : 去年新光ESG還有open錢包
: : 今年fami pay只能1000,但國民年金超過1000...
: : hipay爬文也不能繳費
: : 有沒有其他繳費方式有回饋的?
國保罰配偶本來就有法律問題,這篇是立法院法制局寫的:https://ppt.cc/fp6pUx
直接擷取違憲的部分給大家看:
(四)論者認為,課予配偶繳納義務之立法並非提升繳納率之合憲且適當之手段,認為本
法以婚姻關係作為配偶連帶負保費責任之基礎,似與憲法平等原則及婚姻家庭保障之意旨
不符,主要理由略以:
1、禁止因婚姻而承受特別不利益:司法院釋字第696號解釋指出,「如因婚姻關係之有無
而為稅捐負擔之差別待遇,致加重夫妻之經濟負擔,則形同對婚姻之懲罰,而有違憲法保
障婚姻與家庭制度之本旨,故系爭規定所形成之差別待遇是否違反平等原則,應受較為嚴
格之審查。」以國民年金保險而言,同為本法之被保險人,如為未婚者,並無裁罰之規定
,已婚後之他方配偶反而須承擔此不利益。
2、夫妻財產制度中之法定財產制,已傾向夫妻財產債務各自分離原則:依民法第1003條
之1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
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其立法理由為夫妻
基於獨立平等之人格,對於婚姻共同生活體之維持,均有責任。因此在債務負擔上,除範
圍有限之因家庭生活費所生債務外,夫妻各自對所負債務負清償責任,如一方以自己財產
清償他方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民法第1023條)。姑不論夫妻各
自所負擔之債務是否包含社會保險保費,惟親屬法上婚姻與家庭並未被定性為財產或經濟
共同體
重點:
1.強制配偶繳納罰款若加重夫妻之經濟負擔,則形同對婚姻之懲罰
2.親屬法上婚姻與家庭並未被定性為財產或經濟共同體,因此由夫妻各自對所負債務負清
償責任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4-02-20 23:58:00
信用卡板??
作者: believe91326 (阿淳)   2024-02-21 09:32:00
下星期五
作者: JOKO58802218 (鋼鐵加魯魯)   2024-02-22 16:49:00
專戶制才有繳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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